3月31日 危機與轉機
賴建國

經文:創世記二十六1~5:

那地有了饑荒,不是亞伯拉罕的時候曾有過的那次饑荒,以撒就到基拉耳,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裡去。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你要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一切的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親亞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使你的後裔增多,好像天上的星,又將這一切的地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誡令、律例和教導。」

以撒是以色列三位先祖之一,地位崇隆,但卻好像活在有名的父親和燦爛的兒子的巨大陰影下,只有在創世記二十六章專門講以撒的故事。本段有幾點可先思想:

(1) 應許之地遭饑荒。從前亞伯拉罕時代那地遭遇饑荒,就擅作主張下埃及。現在以撒遭遇饑荒,他的行動與父親相同,也要下埃及去避難。看來人要從別人的失敗中得教訓、學功課,也不是容易的事。基拉耳是非利士人的地,在應許之地與埃及的邊境。「亞比米勒」(’ăbîmelek,原意是「我父是王」)是國王的稱號,類似埃及的法老,羅馬的凱撒。

(2) 耶和華顯現賜福。神不以人的愚蠢就停止作為,相反的,祂在列祖最軟弱時向他們顯現,用立約的話來堅定他們的信心。耶和華首先阻止以撒下埃及,並應許「我必與你同在」。雖然之前聖經記載神與以實瑪利同在(創二十一20),也有外人說亞伯拉罕有神的同在(創二十一22),但這是神首度直接對人說:「我與你同在」。神同在是列祖蒙福的秘訣,以後且應用在雅各及約瑟身上(創二十八15,三十九2)。耶和華更主動與以撒更新立約,把祂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之約的福,全都移轉給以撒。包括「得地」(從「這地」轉化提升作「這一切的地」,4、5節),「後裔」(從亞伯拉罕的獨子,要增多「好像天上的星」,4節),以及萬國都要因他的後裔得福(重複給亞伯拉罕最初的應許,4節,創十二3)。

(3) 蒙福的條件:聽從神的話。之前亞伯拉罕獻以撒之後,耶和華賜福給他,對他說:「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二十二18),現在更加強調:「因為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誡令、律例和教導。」(5節)亞伯拉罕成為後世所有聽從主命令蒙福之人的典範。

思想:

即或人最軟弱的時候,神仍樂意向人顯現,施恩賜福。「神的同在」是蒙福的秘訣,而聽從神的命令是得神同在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