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 歸耶和華為聖
高銘謙

以斯拉記八24~30

24我分派祭司長十二人,就是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他們的弟兄十人,

25將王和謀士、軍長,並在那裡的以色列眾人為我們神殿所獻的金銀和器皿,都秤了交給他們。

26我秤了交在他們手中的銀子有六百五十他連得;銀器重一百他連得;金子一百他連得;

27金碗二十個,重一千達利克;上等光銅的器皿兩個,寶貴如金。28我對他們說:「你們歸耶和華為聖,器皿也為聖;金銀是甘心獻給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的。

29你們當警醒看守,直到你們在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庫內,在祭司長和利未族長,並以色列的各族長面前過了秤。」

30於是,祭司、利未人按著分量接受金銀和器皿,要帶到耶路撒冷我們神的殿里。

以斯拉因為得到神施恩的手幫助他,所以王、謀士及軍長,並以色列眾人都為神的聖殿獻上金銀(拉八25),他們所奉獻的數目很多,銀子有650他連得,而金子卻有100他連得。一他連得的重量等於現代的6.73磅,而金子100他連得便是673磅,銀子650他連得便是4375磅,這都是很大的數目。而正正聖殿的器皿大都是來自波斯帝國的財富,所以我們可以說,聖殿的器皿的材料來自非以色列民,象徵這聖殿運作不單止是為了以色列民,也是為了萬國萬民,因為這是萬民禱告的殿。

在此,我們要小心,就算財寶是來自萬國萬民,也不代表這些金銀不需要根據摩西律法去處理,就是因為這些財寶來自外邦,便更需要為這些金銀進行潔淨及成聖之禮。經文說明以斯拉吩咐人把所有的奉獻歸耶和華為聖(拉八28),並且也要過了聖殿所用的秤(拉八29)。首先,根據根據Jacob Milgrom的看法(注:Jacob Milgrom, Leviticus 1-16, AB ,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1, 461-473),所有不能用作獻祭的供物都必須經過搖祭來把此物轉化為神聖的領域,亦即是把此物由凡俗的領域轉化為屬神的領域,因此,這些外邦而來的金銀必須經過搖祭的處理,才能進入神的領域,以供祭司及利未人所吩咐打造聖殿所用的器皿。第二,根據利未記十九章35~36節及利未記二十六章26節,聖殿有公道秤,此秤的存在是為了統一量度的准則,除去任何一切的不公,而以斯拉現在要求用聖所的秤來量度這些金銀,就是想表達聖所有自己的規定,就算外邦的君王宣稱自己奉獻的財富有多大,也不能因此而越過聖所量度的准則,這也在另一方面防止有人私下收取供物為己用,這樣,用聖所的秤也是一種成聖的規定,把奉獻給神的金銀以神的准則來衡量。

思想:此經文教導我們,就算外邦的金銀極多,也不代表外邦的規定可以影響甚至主導聖殿的法則,因為聖殿有自己的神聖規定,也有自己的秤,這都是摩西律法所定立的。若果我們因為自己奉獻的東西多而期望聖所為自己帶來更多的好處,又或者利用奉獻的數目來為自己取得好名聲,這便等於以世俗的眼光來看自己的奉獻,這樣的奉獻便不能歸耶和華為聖。求主讓我們的奉獻可以歸耶和華為聖,不為回報,也不為利益,而是單單為了讓自己的心意歸耶和華,這便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