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 堵了獅子的口
吳劍麗

經文:但以理書六19-28

19次日黎明,王就起來,急忙往獅子坑那裡去。

20臨近坑邊,哀聲呼叫但以理,對但以理說:「永生上帝的僕人但以理啊,你所常事奉的上帝能救你脫離獅子嗎?」

21但以理對王說:「願王萬歲!

22我的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我;因我在上帝面前無辜,我在王面前也沒有行過虧損的事。」

23王就甚喜樂,吩咐人將但以理從坑里系上來。於是但以理從坑里被系上來,身上毫無傷損,因為信靠他的上帝。

24王下令,人就把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連他們的妻子兒女都帶來,扔在獅子坑中。他們還沒有到坑底,獅子就抓住他們,咬碎他們的骨頭。

25那時,大流士王傳旨,曉諭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說:「願你們大享平安!

26現在我降旨曉諭我所統轄的全國人民,要在但以理的上帝面前,戰兢恐懼。因為他是永遠長存的活上帝,他的國永不敗壞;他的權柄永存無極!

27他護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跡奇事,救了但以理脫離獅子的口。」

28如此,這但以理,當大流士王在位的時候和波斯王塞魯士在位的時候,大享亨通。

有舊約學者指出,在古代近東的文化中,以「神裁法」或「試罪法」試驗嫌疑者並不罕見。若能通過沸水、烈火等媒介的考驗不致身死,嫌疑者即可表明清白。在以色列民的律法中則僅有一條「疑恨的條例」(民五11-31),用作查證妻子是否不貞。儀式本身沒有任何法力, 背後的神學是確信上帝的無所不知。

但以理在獅子坑中的辯白,正表明瞭這種因果關係:「我的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我;因我在上帝面前無辜,我在王面前也沒有行過虧損的事。」(但六22)但以理脫離獅子的口,足證上帝判決其為無辜。

曾與但以理三位朋友在火窯中同行的使者(但三章),在第六章再次出現,保護但以理免受獅子的吞噬。但以理的經歷,證實了王在惶急下脫口而出而他自己也毫無把握的話:「你所常事奉的上帝,他必救你。」(但六16)

但以理書第六章以大流士禁止國民求告除他以外的人或神作為起頭。來到第六章的結尾,大流士下達第二道諭令,竟是命全國人民都要在但以理的神上帝面前戰兢恐懼。(但六26)

原不認識但以理的上帝的大流士,在諭令中稱祂為「活神」(但六26),因他發現這位「神」不僅真實存在,祂更介入在世界當中,以出人意外的方式對自己的忠信子民施行保護和拯救。(但六27)對當時被擄的子民而言,他們再次見證:無論身處多麼惡劣的境況,上帝仍在掌權;祂一出手,即能扭轉局面。這是何等教人鼓舞的信息!

第六章以「如此,這但以理當大利烏王在位的時候和波斯王塞魯士在位的時候,大享亨通。」(但六8)作為宮廷事跡部份的結語。但以理以被擄者的身份入宮受訓,經歷改朝換代,及期間嚴峻的信仰考驗,他不僅在異邦官場平步青雲,更在異教的環境中持守信仰。委曲求存並非既定的命運,相反,對上帝忠心信靠卻應是上帝子民的堅持與選擇。但以理的一生,正成為每一個決定跟隨上帝的人的典範和楷模。

思想:

但以理書第三章和第六章有一個共通點。三位同伴拒絕跪拜金像,但以理則堅持敬拜上帝;他們均須為自己的信仰抉擇付上沈重的代價。三人以「即便如此」與「即或不然」作出信仰宣告;但以理雖然保持沈默,心志跟三友卻沒有兩樣。他們拒絕屈從的同時,也早已準備好付上性命的代價。無聲的告白同樣教人震憾。

假如有一天你面臨生死攸關的信仰抉擇,你會選擇妥協退讓還是寧死不屈?也許這一刻我們無法設想也不敢設想,卻要知道,沒有人能夠代替我們作決定,正如昔日也沒有人能為但以理作決定一樣。但以理選擇了為信仰把生死置於度外。希伯來書的作者從信心的角度去詮釋這樣的生命:「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來一一33-34)

站在舊約歷史上的一點,但以理在尚未明瞭上帝全盤的救贖計劃下,為我們示範了忠信的生命榜樣。來到新約,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受苦,受死,復活,又升為至高。彌賽亞不復是一個遙遙無期的盼望,祂已實實在在到臨,並且還要再來。(徒二22-24)這是真實的歷史事件,是跟隨上帝的人信心之所系,也是勇氣和力量的源頭。求主幫助我們,無論何境況,總要因著信站立得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