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 提多的教導
麥耀光

提多書二1

1 但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

未來幾天,我們會思考提多書二章1至10節,首先讓我們對這段落作一個初步的了解。保羅在此給信徒羣體提出一些生活指引,這段可分為三部分:(1)第1節是特別寫給提多本人,並指出他個人應有的態度與品行;(2)第2至8節具體指出信徒該有的生活規範,並按年紀和性別區分說明;(3)第9至10節則是寫給作僕人的話。

有學者稱二章2至8節是有關家庭法規的信息。其實,新舊約對家庭的生活和規範有不少教導。在舊約,申命記六章4至9節說明信仰要生活化;而新約則有三段經文講解家庭中應有的生活(西三18~四1;弗五21~六9;彼前二18~三7)。以上經文的重點都放在家庭中的人際關係,而提多書二 章1至10節主要的焦點則放在信徒整體的品格和操守上。當保羅講到各個性別、年紀的基督徒生活時,強調的是他們的品行,而不是信徒彼此之間的關係。故此,二章2至8節的重點在說明信徒的生活品格是向世人所作的見證!

保羅如此強調行為和品德,是回應前文所說的話,與「不服約束的人」(一10~16)形成對比!假教師不願意受規範;而持守真道的信徒,則實踐真理於生活中。故此,保羅將整段內容的重點放在可見的行為上。若信徒要遵行聖經的教訓,當然領袖就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身作則,將所信的道活現於生活中。

在新段落的起頭,保羅直接吩咐提多說:「至於你,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健全的教導」(二1,和修版)。其他譯本將和合本的「道理」翻為「教導」(和修版/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或「教義」(新漢語/新譯本)。有學者嘗試區分教義和教導之差別,「教義」(doctrine)的重點放在認知層面,是信仰的堅持;而「教導」(teaching)的焦點則放在行為,是生活的行為表現。

提多作為保羅的代表,要辦完保羅尚未完成的任務,他要宣講健全的教導,一方面堅固信徒,另一方面要堵住假教師的餘毒。雖然上一段區分教義和教導兩者,但信徒不應掉進二分法的陷阱中。如正統的信仰(orthodoxy)和正確行為(orthopraxis)是不能分割的。健全的真理模造合乎信仰的行為,正如有學者所說:「好的神學塑造和解釋好品格」(Good theology shapes and explains good character)。

信仰教導包含了倫理的要求。提多講純正道理的信息和要求,既堅固信仰,又強化品行,以至信徒的生活行為成為見證救主的依據。

思想:

(1)反思自己在知與行上是否合一;

(2)求聖靈激勵我,在信仰上進深,參加主日學/成長班/裝備課程;

(3)你是否願意進一步努力成為可教導別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