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 三個不敬虔的例子
麥耀光

猶大書5~10

5 從前主救了祂的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這一切的事你們雖然都知道,我卻仍要提醒你們。

6 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

7 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鑒戒。

8 這些做夢的人也像他們污穢身體,輕慢主治的,毀謗在尊位的。

9 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他,只說:「主責備你吧!」

10 但這些人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本性所知道的事與那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在這事上竟敗壞了自己。

3至4節猶大勸勉蒙愛的信徒要起來,為「真道竭力地爭辯」,來反駁偷進者的錯誤。在5至16節,作者指出「那些人」的錯誤,以三個循環方式,三次指出他們不虔誠的生活。我們未來三天要弄清楚他們的錯誤到底是什麼。在每一個段落中,猶大都會先把舊約或猶太傳統應用在「那些人」身上,然後作出解釋。

第5節是第一個舊約的典故,為猶太人所熟悉的。耶和華把百姓在為奴之家拯救出來,可是百姓「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跡,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民十四22)。跟著猶大在第6節引用兩約間流傳在猶太人中的文獻 ,因天使不守本分而受罰。第7節是第三個例子,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惡行滔天,即使亞伯拉罕為他們向耶和華代求,可惜,城中連十個義人都找不到,終於他們要接受審判(參創十八至十九章)。究竟這三個例子有什麼共通點呢?猶大指出,他們一方面不願意順服神,另一方面是不遵守神給他們的本分。

猶大引用舊約例子,為要指出「那些人」也是犯了相同的錯誤,便在8至10節加以解釋。猶大指出他們是「做夢的人」和「毀謗」者 (8節)。「那些人」和舊約的三個例子都犯了相同罪行,就是「照樣玷污身體,藐視主權,毀謗尊榮」(8節,新譯本)。

作者在第9節引用另一個典故,就是天使長米迦勒和魔鬼爭論摩西屍體一事。在這爭論中,天使長米迦勒的回應值得反思。首先,米迦勒察覺自己的權力範圍,不敢對魔鬼說責備的話,不是因為魔鬼沒有可責備之處,乃是米迦勒並沒有審判之權,也不是他有審判之位。第二、米迦勒承認真正的權力在於神,因此,他只說:「主責備你吧!」就像撒迦利亞書中所說的一樣:「耶和華向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亞三2)。

猶大引用舊約,並以「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2)。這是猶大的期盼,就是信徒在為真道奮戰時,洞察「那些人」的錯誤,知道自己的本分,承認上帝的絕對主權。在面對「那些人」的錯誤時,曉得審判是屬於神的。

思想:

(1)我們常說以歷史為鑒,今天的經文給你什麼提醒?

(2)默想自己在神面前的尊貴身分,並降服於神的主權,向神獻上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