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 在不容易的光景,福音可以逆轉人生
陳偉迦

經文: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節

19「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長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21想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碎食充饑,甚至還有狗來舔他的瘡。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23他在陰間受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24他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請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25亞伯拉罕說:『孩子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同樣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卻受痛苦。26除此之外,在你們和我們之間,有深淵隔開,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可能的;要從那邊過到這邊也是不可能的。』27財主說:『我祖啊,既然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28因為我還有五個兄弟,他可以警告他們,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30他說:『不!我祖亞伯拉罕哪,假如有一個人從死人中到他們那裏去,他們一定會悔改。』31亞伯拉罕對他說:『如果他們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人從死人中復活,他們也不會信服的。』」

來到第十六章最後的一個段落,路加仍是用耶穌的比喻作為總結。

這個比喻同樣是路加在福音書中獨有的記載。許多人討論這段經文時,都是討論到底究竟有沒有那個「中間狀態」 (intermediate state)—─就是指人死後、主耶穌還未第二次再來時,那個讓靈魂安躺的空間。

但若果不義管家的比喻是連系於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的比喻(失羊、失銀、浪子三個故事)的話,我們可以相信路加福音十六章末段這個拉撒路和財主的比喻,其實並不是一個獨立存在的比喻。這比喻是連系於法利賽人貪愛錢財的事實上,並且表達那被遺棄的人最終可享受上主豐盛的筵席、再一次歸於亞伯拉罕的子孫(參考路加福音十四至十五章)。

這個比喻特別提到亞伯拉罕的出現,並拉撒路這個在人家門外行乞的邊緣人,死後竟可以歸於亞伯拉罕的懷中。路加並非要去說明甚麼是「中間狀態」(intermediate state) ,因為耶穌提及亞伯拉罕這先祖的名字絕非偶然,按我們過去的討論,這比喻是要再一次印證在安息日中,那些被耶穌醫好的病人,其實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同理,這位身世坎坷的拉撒路,在末世逆轉 (eschatological reversal motif) 的福音主題下,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在比喻中,先祖亞伯拉罕對乞兒拉撒路的接納,這使聽見的法利賽人、文士等宗教領袖也不知如何是好。一方面這等被社會遺棄的人從來都不是他們杯中的茶,他們也沒有受過甚麼訓練去向這些人傳福音。而且,在他們心目中,他們從不相信上主的福音的可以臨到稅吏、罪人、貧窮人、瞎子和被邪靈附身者、長期病患的人身上。

另一方面,他們心中所掛念的主人其實是錢財,他們又怎能放下心中的主人走進有需要的人當中?更何況這些宗教人士可能都如比喻所描述一樣,都是愛享受宴樂,明知有需要的人天天在眼前,卻置若罔聞。

這兩點豈非總結了浪子的比喻和不義的管家的比喻?法利賽人對那些不遵守律法的人的境況既沒有興趣,對他們的悔改歸回也不在其考量之列。在他們自義的現況中,沒有醒悟自己才是需要悔改的。然而,他們只是顧著眼前的享樂和別人的尊敬。

接著,那有錢的人在受苦的同時,期盼亞伯拉罕差遣拉撒路向他的弟兄傳佳音。但是,亞伯拉罕拒絕了,因為大兒子(浪子比喻中)連「死而復活」的小兒子也不接受,拒絕出席他的慶典。同理,那死而復活的拉撒路的出現和勸戒,也無阻他的弟兄走向滅亡之路。亞伯拉罕反而指出,有律法、摩西和先知的話提醒他們,這就足夠了。

在昨天的靈修經文中,我們不是已經明了法利賽人、文士等領袖的錯失是以守一條又一條的律法就滿足了嗎?其實摩西和先知的話的精義就能使人悔改歸向神,而耶穌就是那真正詮釋律法的成全者(reinterpretation of Mosaic Law)。

思想:

  1. 拉撒路與財主的比喻旨在帶出上主福音所帶來的逆轉能力。或許當時代的人不太相信這逆轉人生的能力,但仍無阻那被遺棄的人可以重拾上主創造的美善。
  2. 致一位患病的肢體:在治療下,身體或許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但是上主創造的美善從來沒有離棄你。在祂的眼中,你仍是可以靠主恩逆轉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