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 付上代價才能超越談論信仰
陳偉迦

經文:路加福音十七章31-37節

31在那日,人在屋頂上,東西在屋裏,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裏,也不要回家。32你們想想羅得的妻子吧!33凡想保全性命的,要喪失性命;凡喪失性命的,要保存性命。34我告訴你們,在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張床上,一個被接去,一個被撇下。35兩個女人一同推磨,一個被接去,一個被撇下。」37門徒回答他說:「主啊,在哪裏呢?」耶穌對他們說:「屍首在哪裏,鷹也會聚在哪裏。」

承接著昨天的經文,知曉天國的降臨從來不在於肉眼的觀察,乃是在於人心的悔改。上主的作為在我們當中,使人的心可以歸回。甚或乎我們沒有「預計」的人,也可被列在末世大筵席的名單中。然而,要放下自己留戀的、經營多年的世界觀,去仔細留心神的作為在我們當中是不容易的。

今天的經文就提醒我們面對神的國在我們中間的該有態度。

耶穌首先教導我們不要留戀器具和自身的資源。在當時,人們需要沿屋頂外的梯級去拿到各樣的器具,但因那日的原故,人們需要趕忙、迫切地離開那個房間;又正如在田裏作工的人,因著其迫切性,也不該回到家中取走甚麼重要的東西。「也不用回家」的希臘文翻譯是「不要因後面而轉回」。明顯地,這句話是要回應羅得的妻子──她因為留戀所多瑪,回頭一看就變成鹽柱的故事。這迫切性使我們想起耶穌在旅程起首的一句話: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參考路加福音九章62節)。

在這裏面,我們發現在路加福音九章及十七章中,在有關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後,耶穌所講論的都是要更新人的天國觀。這重復的手法是再三地提醒當時代的猶太人,不要將自己不想饒恕的人等同於絕不能領受神的恩典、救恩的人。反而,他們先要放下自己的盲點,並立刻回應神國已經降臨在他們當中的事實。因為想保存性命的,將會失去生命。相反,凡棄掉性命的,卻必救治生命。這句說話又使我們想起路加福音十四章26-27節:「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同樣地,這也是一個迫切的要求,背上十字架的代價是必須的。可見,今天這段經文其實重復一些在〈旅程敘事〉中的想法和重點,使我們要仔細地思考和應用。

在經文的最後,門徒也提出問題——在哪裏有這事呢?

門徒這樣問耶穌,是因為耶穌說在人子顯現的日子,會有取去一個、撇下一個的情況出現。根據七十士譯本的傳統,「那一夜」是指出埃及中在有關猶太人要離開埃及、過逾越節的那一個晚上。以色列民的長子蒙拯救,而埃及的長子及軍隊就受到審判。按此背景理解,門徒是問「這事」到底會在哪裏重復出現。可見,門徒也是一樣不明白耶穌要他們帶著迫切的心腸、付上代價去傳講福音,他們只是關註如出埃及的審判會在哪裏發生。

因此,耶穌再一次調教他們,焦點不是在何時、何處會發生甚麼事;重點是基督的受苦、釘死、被棄絕(參考路加福音十七章25節)。根據馬加比二書一27、二7-8,鷹的相聚代表義人的相聚。然而,奇怪的是「屍首」在哪裏,義人就在那裏。這「屍首」就是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身體,本以為他的死只帶來盼望的終結,哪知他的死卻正正帶來天國的開展。

思想:

  1. 在末世的日子,作為信徒的我們應是對天國深感興趣的,但今天的經文提醒我們要迫切地活出付上背十字架的生命,才是好好回應那釘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
  2. 我們可否只是盼望主的再來,但生活得卻像一個不信的人一樣呢?福音值得我們付上代價。
  3. 有一回,有一位有妻兒的神學生向我們挑戰:到底可否鼓勵更多有妻兒家室的人放下各樣的重擔,進入神學院、為主擺上一切呢?如那些年青的肢體一樣,心中為主懷有大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