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 神的愛早已顯明
何啟明

經文:何西阿書三1-5

1耶和華又對我說:「你去愛那情人所愛卻犯姦淫的婦人,正如耶和華愛那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的以色列人。」2於是我用十五舍客勒銀子和一賀梅珥半大麥買她歸我。3我對她說:「你當多日與我同住,不可行淫,不可歸與別人,我對你也一樣。」4因為以色列人必多日過著無君王,無領袖,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中神像的生活。5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尋求耶和華─他們的神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他們必敬畏耶和華,領受他的恩惠。

這段經文將神和先知的角色互相交替,像輪流對唱。先知經歷妻子的不忠和情傷,宛如神被以色列背棄一樣。第一章是借著敘述者用第三身人稱道出先知的痛楚,而第三章則用第一身方式直接說出自己的痛苦。第一章可以是說是先知的傳記(biography),第三章是自傳(autobiography),同時描述神那不朽不變的愛。

讓我們稍停下來想象一下,易地而處地將自己代入何西阿先知的處境。先知是何等的傷痛與悲憤,看見自己的妻子沈溺在淫亂的罪網中,及聽到旁人不斷竊竊私語,像被針刺透那麼的痛苦。現在神要他用行動去愛不忠的妻子。先知在第一節就用了同一個字,重復四次的來講述「愛」的不同向度:神愛以色列的愛、何西阿對歌蔑的愛、歌蔑移情別戀的愛外人,及以色列愛葡萄餅,代表對偶像的移情別戀。這裏凸顯神的愛是一種盟約的愛,永不背約。雖然以色列人背信棄義,但神仍用行動來彰顯祂的愛。

神的愛藉何西阿的行動表現無遺;祂要求先知用金錢將妻子贖回來。他要用「十五舍客勒銀和一賀梅珥半大麥」(2節)買回妻子。學者多認為一賀梅珥約等於十五舍客勒。因此,先知是用了三十舍客勒贖回妻子。三十舍客勒的銀子約等於當時一位女仆或一位廟妓的價值(參出二十二32利二十七4)。這表明先知需要付上代價才能挽回妻子,就如神要犧牲祂的兒子來贖回背道的以色列和一切陷在罪惡深淵裏的人一樣。

但在這贖回的過程中,以色列人要經歷一段「無君王,無領袖,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中神像的生活。」(4節)。無君王,無領袖意味著王國被擄;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中神像,預告著以色列被擄其間沒有任何宗教祭祀和異教敬拜的活動。但先知預視以色列人必歸回耶和華神,並且南北國統一,歸回一位像大衛王的領袖統治。這並非以色列主動歸回的結果,而是神盟約的愛將他們吸引及挽回過來。

這段經文可以說是具體彰顯羅馬書五章5-8的精意,即神在我們仍在叛逆祂、離棄祂,令祂痛心欲絕,仍未曉得回轉前,祂已主動的借著基督為我們而死,將祂的愛顯明出來。

思想:

以色列人背棄神,像歌蔑對何西阿不忠一樣。但神對以色列的愛是永恒不變的。就此,我們需停下來想想:你的生命中曾有人令你感到痛心嗎?你會聽從神的命令用行動去愛他/她嗎?你會怎樣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