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马太福音7:22)
想想“信心”之心与“行为”之心的区别。
“行为”之心凭着自己的力量做事,并因此得意自满。这些人会尝试攀岩,在工作中承担额外的责任,在战区冒生命危险,坚持跑马拉松,禁食数周……但这些完全是为了享受征服挑战的满足感,而且是靠着自己的意志力与耐力去征服的。
“行为”之心也会借着反对谦恭礼貌、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表达出对独立、自我导向与自我成就的热爱(参见加拉太书5:19-21)。但是,这个同样高举自我和自我决定的行为的心也会不满于粗鲁的行为,并且通过自我否定、勇敢和个人成就来证明自己的优越性。
在这一切当中,依靠行为的人的满足感源于自信、自主,如果可能的话,还有自我成功。
“信心”之心则完全不同。当它展望未来的时候,它的渴望同样强烈,但它所渴望的是完全满足于经历神在耶稣里为我们所作的一切。
倘若“行为”之心需要的是感受自己克服障碍的满足,信心则是享受感觉神胜过障碍的满足。“行为”之心渴望在能干、强壮、聪明方面被称赞而喜乐,信心则是盼望看见神因他的权能、力量、智慧而得称颂的喜乐。
“行为”之心在宗教形式下接受道德挑战,透过巨大的努力来克服障碍,并将胜利献给神以作为神认可他并且给他报酬的筹码。同样地,信心也接受道德的挑战,但是,只是要成为神施展大能的器皿。当胜利来临时,信心为着所有的荣耀与感谢都归于神,而无比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