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路加福音二十章27-40節
27有些撒都該人來見耶穌。他們說沒有復活這回事,於是問耶穌:28「老師,摩西為我們寫下這話:『某人的哥哥若死了,有妻無子,他該娶哥哥的妻子,為哥哥生子立後。』29那麼,有兄弟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沒有孩子死了。30第二個、31第三個也娶過她;同樣地,七個人都娶過她,沒有留下孩子就死了。32後來,那婦人也死了。33那麼,在復活的時候,那婦人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34耶穌對他們說:「這世代的人有娶有嫁,35惟有配得那要來的世代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不娶也不嫁。36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然是復活的人,他們就是神的兒子。37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就指明了,他稱主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38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因為對他來說,人都是活的。」39有幾個文士說:「老師,你說得好。」40以後,他們不敢再問他甚麼了。
有別於昨天的經文,今次耶穌面對的第二個難題,不是來自祭司長和文士,乃是來自另一黨的宗教領袖。撒都該人(Sadducees) 這等領袖都是來自祭司家庭,但是他們主張與羅馬政權合作、和平共處,因而引起不少平民百姓的不滿。另一方面,在整本路加福音中,除了此段落外,從來沒有提及過撒都該人的事跡。故此,今天的經文是要使我們去思想關於這群宗教領袖的課題。
撒都該人這個群體在約瑟夫的猶太古史(Ant 2.164-165) 中有提及他們是不相信靈魂和人死後的事情。他們只會在聖殿中去爭取他人、甚至羅馬政權的喜歡,從而鞏固自身集團的利益。所以在此情況下,當之前的奸細離開後,他們身為主要的領導集團也不錯過機會,在耶穌面前討論有關聖經的課題。然而,他們問的卻是那些法利賽人教派不同意的聖經難題:到底復活是一件怎樣的事。
他們以一個看似牢不可破的假設情況,去刁難耶穌有關復活的可能。但是耶穌的詮釋是,復活不是一種繼續地上生活,反而是一種不同的生活行為模式──就是當復活的時候,人不會娶,也不會嫁。
到底復活這觀念是一件怎樣的事?在一世紀中,仍是莫衷一是,但是那位與上主同榮同耀的基督彌賽亞當然知道和明白其底蘊,所以他用了大家都明白和領受的摩西的經文:「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參出三6) 去說明當人死後,會復活並回到神的身旁。故此,上主原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因為在他那裏,人都是活的 (路二十38)。
耶穌的回答固然精彩非凡,一些文士也叫好、希奇他的答法。但重要的是,耶穌是用經上的話去回答撒都該人。可知道,他們所設問的情景難題是出自摩西五經的律例 (參申二十五6)。耶穌用同樣的出處──摩西五經去反問他們,就自然使他們啞口無言。
對於那將會死而復活的耶穌來說,這次的釋經講論使人重新審視自己所持的復活觀。反而耶穌在整體認識聖經的前提下,整全地教導聖經的真理,使人可以明白彌賽亞竟可被釘死、復活、升天,為世人成就那看似難以理解的真理。
思想:
覺得自己有真理的人,或許時常歡喜站在教導的位置,以真理自居?但是,總要相信的是,我們從來沒有擁有真理的全部(whole truth),我們只是擁有全然真理的部份(part of the whole truth)。然而,謙卑地認識自己的不足,才可以發現自己更多的不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