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分離呢?(羅馬書8:35)
思維的狹隘使得我們不可能領悟上帝的愛,因為這愛沒有任何附加條件。不是“假如……祂才愛我們”,而是“盡管……祂還是愛我們。”作為父母,你不見得會認同孩子的行為,但你總是愛並接納他們。保羅問:“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分離呢?”他接著回答:“不,沒有任何事情。”(參羅馬書8:38)你不覺得驚訝嗎?我們足夠自負地相信自己從來沒有犯過上帝不能赦免的罪。你還記得法利賽人在殿裏的禱告嗎?“上帝啊!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勒索、不義、通奸,也不像這稅吏。”(路加福音18:11)你要明白這一點:上帝的標準是完美的,你幾輩子都不可能達到!我們唯一的希望就是恩典。
我們愛上帝的程度取決於我們領受赦免的程度。看到耶穌容許一個聲名狼藉的女子跪在祂腳前,以眼淚洗祂的腳,並用頭發擦幹,法利賽人感到很震驚。他們心想:“如果這人真的是先知,就該知道摸祂的是誰,是個什麼樣的女人……”(路加福音7:39)耶穌並非不知道,而是不在乎。祂轉向那個女人,對她說:“你的罪都被赦免了。”接著祂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原則:“那些獲得赦免少的,他們的愛也少。”(路加福音7:47-48)我們應怎樣回應對上帝的愛呢?“我們遵行上帝的命令就是愛上帝。”(約翰一書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