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被聖靈充滿。(以弗所書5:18)
重生並不會自動改掉舊性情。我們的肉體傾向於犯罪,因此我們必須被聖靈充滿。保羅說:“我勸你們行事為人要順從聖靈的引導,這樣就不會放縱罪惡本性的私欲。”(加拉太書5:16)然後他舉了一個熟悉的實例說明:“不要醉酒,醉酒會使人放蕩,要被聖靈充滿。”(以弗所書5:18)請註意:
首先,保羅談到我們的生命要降服於聖靈的引導。如果有人醉酒,我們就說他們“受了酒精的影響”。第二,保羅的那句話“要被聖靈充滿”是個命令。他沒有說“假如你願意被聖靈充滿”或“如果你被聖靈充滿,那就很好”。不是的。如果要得上帝的喜悅,你必須時常被聖靈充滿。第三,這句話適用於每一個信徒。有時我們看到某些人就會說:“他們那麼愛主。我為什麼就不能像他們那樣呢?”你能夠。不同之處就在於他們被聖靈充滿,而非他們擁有你所沒有的東西。第四,你不能自己充滿。像你給汽車加油一樣,你必須要定期把車開到加油站去。“愛慕公義如饑似渴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馬太福音5:6,“飽足”在這裏有“被充滿”的意思——譯者註)你對公義如饑似渴嗎?第五,這是一個持續的行為。不是一次加滿油箱就夠了,你必須常常到油站加油。聖靈的充滿是大有能力且持續不斷的經歷。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耗盡我們靈性的世界裏,而且本性的私欲不停地與我們爭戰,試圖擊敗我們。因此,我們要持續地被聖靈充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