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 偵察與行程
賴建國

經文:民數記十三章1-3、17-20節

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2「你要派人去窺探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迦南地;每個父系支派要派一個人,是他們中間的族長。」3摩西就遵照耶和華的指示,從巴蘭曠野差派他們去;他們都是以色列人中的領袖。……17摩西差派他們去窺探迦南地,對他們說:「你們上到尼革夫那裏,上到山區去,18看看那地如何:住那裏的百姓是強是弱,是多是少,19他們所住的地是好是壞,所住城鎮是營地還是堡壘,20那地是肥沃還是貧瘠,當中有樹木沒有。你們要放膽,把那地的果子帶些回來。」那時正是葡萄初熟的季節。

民數記十三至十四章記載以色列人到達巴蘭曠野的加低斯,派人偵察迦南地,探子回報內容引起軒然大波,百姓拒絕前往應許之地。結果被罰四十年曠野漂流,成爲以色列民出埃及之後最重大的轉折。

民數記十三章可分爲以下幾段:

1) 偵察的準備(1-16節:耶和華吩咐摩西,要他派人去偵察應許之地。他們不是去「窺探」不屬於他們的、別人之地,而是去「偵察」(tûr)耶和華即將賞賜給他們的地(2節)。如同耶和華的約櫃在前面行了三天的路程,爲百姓「偵察」(tûr)可安歇的地方(民十33)。十二個探子都是以色列各支派的「領袖」(rō’š),直譯「首領」,或作「頭頭」,指那些身強力壯,智勇雙全的年輕領袖(3節)。

2) 偵察的使命(17-20節:他們要從尼革夫起行,往北穿越山地(17節)。「尼革夫」(negeb)傳統譯作「南地」,位於別是巴以南,是乾燥不毛之地。「山地」指往北穿越猶大、以法蓮支派的地,連綿至加利利的山脈。民三十四1-12對迦南地形容更詳細,包括今日的以色列、黎巴嫩及敘利亞南部。偵察的指示,首尾是「去」跟「回」(17、20節)。內容方面,先是關於那地的情況(18、20節),其次是當地居民與居住的狀況(18、19節),而重點則是「所住的地是好是壞」(19節),是對當地整體的評估。一連用到四個「怎樣」(mah),是關切其性質。

3) 偵察的行程(21-26節:從迦南地的南界「尋的曠野」出發,直到應許之地最北邊的「哈馬口」,這也是大衛和所羅門統治的國境之北(民三十四8王上八65),單程約四百公里。經文特別記載希伯侖的亞納人,「亞衲」(‘ănāq)在希伯來文中有「頸項」之意,他們也以身材高大出名。探子帶回一掛葡萄,要由兩個大漢用槓來扛。原文「以實各」(’eškôl)谷意思就是「葡萄串」谷。他們也帶回一些石榴及無花果。

思想

十二個探子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去偵察迦南地,初次踏足應許之地,也遵照吩咐帶回當地的出產。但是結局卻大出意料。爲何會如此?人生將要怎樣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