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我还在母腹中的时候,神就施恩将我分别出来并呼召了我。(加拉太书1:15,当代译本)
请思考保罗的转变、基督的权能以及保罗的罪与你的救赎有什么关系。
保罗说自己还在母腹中的时候神就把他分别出来,然后在去往大马士革的路上神施恩呼召了他。这表明在保罗出生和去大马士革路上蒙召之间,他是一个已经被拣选、但还没有被呼召的神的器皿(参见使徒行传9:15,22:14)。
这意味着,保罗在鞭打、囚禁、残害基督徒时,他就是一个被神拣选的、将要见证主耶稣基督的人。
《使徒行传》22章6至7节记载着:“我将到大马士革,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我就扑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保罗没有否认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没有逃避神的责问。神在保罗出生之前就已经拣选了他,现在,神要使用他。基督的话拥有至高主权,没有商量的余地。
《使徒行传》22章10节记载着:“主说:‘起来!进大马士革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作的一切事告诉你。’”
大马士革不是保罗生命的终点,神对保罗的救赎工作进行了几十年,在那一天保罗心甘情愿地决定顺服耶稣基督。在神的旨意中,有拣选保罗的时间——他出生之前,也有呼召保罗的时间——在往大马士革路上。当神呼召时,保罗降服了。
因此,从保罗出生到他被呼召之间的这段时间里所发生的过犯,也是神计划的一部分,因为神本可以在保罗去往大马士革之前就呼召他。
你是否想过神对这些过犯的旨意是什么?是的,它们是被允许为你、我——即所有出于恩典而害怕自己可能已经犯罪的人而发生的。在下面经文中,保罗把他的过犯与你我联系起来:
《提摩太前书》1章13节、16节:“尽管我从前是个亵渎神、迫害和侮辱信徒的人,但我仍然蒙了怜悯,因为那时我无知,还没有信耶稣……耶稣基督要在我这个罪魁身上彰显祂无限的忍耐,使我做那些要信靠他并得到永生之人的榜样。”(当代译本)
噢,神的旨意何等美善,他以自己的至高权能拯救顽梗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