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 亞捫及摩押受審判
張美薇

經文:阿摩司書一13 - 二3

第一章

13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四次犯罪,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疆界,我必不撤銷對它的懲罰。14我要在戰爭吶喊的日子,在旋風狂吹時,在拉巴城內放火,吞滅它的宮殿;15他們的君王和官長必一同被擄。」這是耶和華說的。

第二章

1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犯罪,把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我必不撤銷對它的懲罰。2我要降火在摩押,吞滅加略的宮殿,摩押必在鬧鬨、吶喊、吹角聲中滅亡;3我要剪除摩押的領袖,把所有的官長和他一同殺戮。」這是耶和華說的。

亞捫位於以色列東鄰,基列的南邊,靠近摩押的北邊。創世記十九章36-38節提到摩押人是亞伯拉罕侄兒羅得與他的大女兒所生兒子的後裔,而亞捫人則是羅得與小女兒的後裔,故亞捫人及摩押人與以色列都有親屬的關係。

這裏耶和華對亞捫的審判明顯是針對亞捫人(直譯爲亞捫的兒子),與前面的四個審判針對國家或城市,如大馬色、迦薩、推羅及以東不一樣,神的關注是在乎人。

亞捫人的罪行包括「剖開基列的孕婦」及「擴張自己的境界」,剖開孕婦是戰爭中殘酷的行爲,不單止殺害母親,摔死胎兒,也有欺凌弱者、發泄兇暴以及斷絶兵源之用意,目的是要佔據基列的土地,擴張自己的國家版圖;亞捫人的罪是一種惡劣和無人性的行爲,擴張自己的疆界不是爲了防衛,而是爲了滿足貪得無厭的慾望,想得到更大的版圖而入侵基列。他們不顧基列的居民原來是親人,不單止對成人加以殺害,甚至連沒有自衛能力、未出生的下一代也不放過,表明要斬草除根,可說是窮兇極惡。神對亞捫人的審判仍然是戰爭臨到,並且以生動逼真的描寫來形容戰事,不單止是火燒,還加上旋風狂暴,再用擬人化的點火來形容京城拉巴的被燒及宮殿的被燒燬,至終亞捫之王及領袖都難逃被擄他鄉的經歷。

摩押的罪狀乃是把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古代對死去的人是以土葬來處理遺體,以保留回憶,但摩押人把以東從前的皇帝的墳墓打破,把骸骨拿出來完全燒盡以致成爲灰燼,是極不人道的做法,對死者是極大的羞辱,做法亦是神所不能忍受的。摩押的判語同樣是戰爭臨到,重要城市加略的宮殿被毀,特別的是摩押被火燒,這裏是否表明整個摩押都被火燒?整個摩押都被滅絶。不單止首領被殺盡滅絶,連帶摩押當中負責審判的人也被審判,全被滅絕。

思想:

亞捫因爲不安於所擁有的國土,盡一切的力量去擴張,甚至不擇手段,犯下彌天大罪,可見貪能叫人忘記親情,忘記神,做出滅絕人性的罪行。求神鑑察我們的心,叫我們知道萬物都是從神而來,爲神的賜與獻上感恩,神未賜與的雖然可以竭力去追求,但要行在神的道路上,求主幫助我們把貪念除去,安然接受未能得到的事或物。

亞捫及摩押欺凌弱者,他們殘害孕婦及未生之嬰孩,也對死去者作出莫大的凌辱;他們忽視神是孤兒寡婦的神,神也是憐恤弱者的神,神對欺侮弱者的人是不會放過的。神卻會賞賜把一杯涼水給小子裏的一個喝的人(太十42)。今日社會上很多弱勢社羣在許多的事上都極需援手,就讓信徒們都敏銳他們的需要而加以援助,活出一個和衷共濟的社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