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聽耶和華說的話:起來,向山嶺爭辯,使岡陵聽見你的聲音。 2 山嶺啊,要聽耶和華的指控!大地永久的根基啊,要聽!因耶和華控告他的百姓,與以色列爭辯。 3 「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甚麼呢?我在甚麼事上使你厭煩?你回答我吧! 4 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從爲奴之家救贖你,我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帶領。 5 我的百姓啊,當記念從前摩押王巴勒如何籌算,比珥的兒子巴蘭如何迴應他,當記念從什亭到吉甲所發生的事,好使你們明白耶和華公義的作爲。」 6 「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上帝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難道獻一歲的牛犢爲燔祭來朝見他嗎? 7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爲自己的過犯獻我的長子,爲自己的罪惡獻我所親生的嗎?」 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爲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這段從預告以色列將會遇到的審判和拯救,轉到一個訴訟的當中,以指出在上面所申述的,是上帝公義的判決。六1以很嚴肅的命令開始,似乎反映耶和華對先知的呼召。在這兩節之中,「聽」出現了三次,首先是先知要聽耶和華的話,而他要使岡陵聽見,而第2節之中,是先知所傳遞的說話,要山嶺與大地都聽耶和華的指控。這裏和修本甚至因爲第2節對象的平行,重複了這要聽的命令,雖然不是原文之中所有,但也反映經文的意思,就是要人留心領受耶和華的說話。
六3-5是耶和華在這訴訟之中的申述,主要是祂如何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從爲奴之家救贖他們,並且在曠野之中如何帶領和保守他們。耶和華兩次稱呼以色列爲「我的百姓」,強調他們之間立約的關係。耶和華是他們的上帝,他們是耶和華的子民。第3-4節回顧耶和華領他們出埃及,而第5節提醒他們從什亭到吉甲的經歷,當中遇到巴勒的攔阻,以及他企圖使用巴蘭對他們發出咒詛,但耶和華卻仍然按著祂所應許的話,將他們帶領渡過約旦河。
六6-7是以色列的迴應。他們將耶和華恩典的約看成一個交易,以問價的方式,反諷地表達自己的無辜,甚至是指控耶和華要求太高。他們所表達的,在某程度上是正確的,因爲人所獻的祭物,在敬拜時所付上的代價,都不能真正滿足耶和華公義和聖潔的要求。但是這些卻不能成爲我們不遵行祂所頒佈的誡命、律例、與典章的藉口。
六8簡單地表達耶和華對人的要求。在表達上帝的要求時,善一般可以指祂在立約的律法之中所列舉的內容,表示他們並不需要得到新的啟示,而是在頒佈給他們的立約條款之中,已經清楚地表明。這節的下半指出這要求的三方面,前兩項是關乎人對人的行動和態度,而最後的一項是關乎人對上帝的態度。「公義」是正確,公平的判斷,這是要製造和實行出來的,是行動性的。第二項是心態上的,「憐憫」是在關係之中的盡忠,以別人的好處爲目的。有這樣心態的人,不但不會製造傷害,更是在別人需要時伸出援手。最後,「與神同行」雖然在文法上與以上兩項形成平行的表達,但卻是這兩項表現的基礎,「謙卑」可能應該解作「謹慎」,在比較後期的希伯來文之中可以表達緊緊的跟隨,而在亞蘭文中也有類似的意思,這可以是代表我們需要專心一意,並且在認識上帝作爲的基礎之下,跟從祂的腳蹤。
思想:
我們是上帝恩典的受惠者,經歷了祂的救贖,蒙祂慈愛的帶領,我們更需要在生活之中彰顯公義,散發憐憫,小心謹慎地跟隨上帝的引導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