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 先与后
陈韦安

9月10日 先与后

作者:陈韦安

经文:约翰福音一章30-31

30 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先于我,因为在我以前,他已经存在』的那一位。31 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使他显明给以色列人。」

约翰继续向众人作见证。

很有趣,约翰还未正式提到耶稣基督的名字。他以一个非常长篇的形容来介绍救世主:「那在我以后来的先于我,因为在我以前,他已经存在」。在此,约翰用了三个「先与后」的形容:

「在我以后」(ὀπίσω μου)

「先于我」(ἔμπροσθέν μου)

「在我以前已经」(πρῶτός μου)

事实上,「先」与「后」是相对的概念。「先」与「后」是两事物的关系。因此,以上这三句话同时描述了耶稣与约翰的关系。首先,「在我以后」这句话其实早出现于v27 「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明显地,「在我以后」是见证者与被见证者的关系。施洗约翰作为耶稣的见证者,他站在耶稣的「前面」,他是预备者,是福音的先锋。他站在耶稣的前面,为了向人介绍基督。

不过,耶稣却「先于我」。这是见证后的次序。约翰只是声音(v23)。他的目的,就是要人看见基督。他必需要让基督站在他的前面。正如约翰稍后所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三30)基督必要站在前头,我必站在后头。这是见证的目的。如此,我们发现一个很有趣的关系:作为见证,任何一个见证者都首先站在最前面,好让人藉着他认识他所见证的。不过,同样地,作为见证,他的终极目标就是要逐渐退居后面,让他所见证的站在众人的前面。

因此,见证就是无数「先」与「后」的交错。我们故意站在前,却为了最终站在后。

这是必然的定律,也是无法倒转或更改的定律。原因是:耶稣基督「在我以前已经」(πρῶτός μου)。这句话的原文 πρῶτός 其实有「第一」的意思。耶稣基督是「第一」,祂是上帝之道。「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和合本,v2-3)因此,耶稣基督是居首位的。祂是首生的。祂是世界的主。祂是上帝!因此,耶稣基督本来就是先于约翰,祂认识约翰,约翰却「先前不认识他」。

因此,我们不是见证一个「被见证」的客体,而是这个所谓「被见证」的「客体」,祂一直、从来、永远是世间的主宰!祂是真理之光!祂照耀世间!

思想:

弟兄姊妹,别忘记,当你宣讲基督之时,其实是基督的光辉自我照耀。当你记得这道理,你就懂得如何无惧地站在「先」,更甘心乐意地站在「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