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 守望者
高銘謙

經文:以西結書三16-21

16過了七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17「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的守望者,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18我何時指着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告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從你手裏討他的血債。19倘若你警戒惡人,他仍不轉離罪惡,也不離開惡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了自己的命。20但是義人若轉離他的義而作惡,我要把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必死亡;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我卻要從你手裏討他的血債。21倘若你警戒義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領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了自己的命。」

本段經文的主題就是守望者。在古近東的世界,守望者的角色就是站在城牆的高處,遠望及細察敵人的動向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撒下十八24王下九17),所以守望者主要發出警告的信息,如果他看見異樣而沒有通報,那便是失職的守望者,他所屬於的城市會滅亡,連同他自己也會一同滅亡。

經文提到四個不同的假設個案來說明以西結先知作爲守望者的角色。第一及第二個個案涉及「惡人」(18、19節),兩個個案的結局都說明惡人會因爲他的罪而死亡,只是先知在第一個個案中沒有勸告那罪人離開惡行,而先知在第二個個案中卻有警誡惡人,雖然兩個個案的惡人都死亡,但假如以西結作爲守望者沒有進行警告,神便會向他討悪人喪命的罪。因此,先知警告惡人是天職,但卻同時是自保的動機。如果先知不警告惡人,自己便有禍了!第三及第四個個案涉及「義人」,當義人犯罪,而先知作爲守望者卻沒有警誡他,這人會死在過犯中,但神卻要追討先知沒有警誡他的罪,而這人以前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20節),說明義行不能抵消惡行,義行與惡行並非對衝的觀念,任何人只要行惡,這人便要受到報應。然而,當先知有警誡這義人悔改而不犯罪,這人便能因而活着,先知也會救自己的命,這說明悔改與認罪是一個人仍能活着的條件。因此,這四個個案反映了以西結書的報應觀,把悔改與認罪視爲重要的元素,也同時重視先知作爲守望者及警誡者的角色。

本段起碼爲我們帶來四個重要的神學確信:(1)罪的工價就是死亡,惡人的結局就是死在過犯當中,這是註定的結果;(2)義人的義並不能抵消自身的惡;(3)悔改與認罪,才能使一個惡人改變,不再需要面對死亡,反而得到存活;(4)先知成爲呼籲人悔改歸向神的守望者,並不是成爲冷眼旁觀者。

思想:

這個時代的人喜歡隔岸觀火,看見別人走向滅亡卻視而不見,別人的惡故然會成爲他步向死亡的原因,義人的變質也是極度的可悲。然而,這個世界太多說三道四及冷眼旁觀的人,但卻很少人願意因爲愛的緣故向身邊的惡人發出呼籲悔改的信息。你是一位隔岸觀火的人,還是一位忠誠的守望者?求主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