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人偏離智慧的路,必與陰魂為伍。
17愛宴樂的,必致窮乏;貪愛酒和油的,必不富足。
18惡人作義人的贖價,奸詐人代替正直人。
19寧可住在曠野之地,也不與爭吵易怒的婦人同住。
20智慧人的居所積蓄寶物與膏油;愚昧人卻揮霍一空。
21追求公義慈愛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
22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牆,摧毀他所倚靠的堡壘。
23謹守口和舌的,就保護自己免受災難。
24心驕氣傲的人名叫傲慢,他行事出於狂妄驕傲。
25懶惰人的慾望害死自己,因為他的手不肯做工;
26有人終日貪得無饜,義人卻施捨而不吝惜。
27惡人獻的祭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
28不實的見證必消滅;惟聆聽真情的,他的證詞有力。
29惡人臉無羞恥;正直人行事堅定。
30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抵擋耶和華。
31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卻在於耶和華。
《箴言》廿一章有三節經文用了比較語句的寫法,就是「比…更」(3節)和「寧可…也不」(9、19節)。而第9與19節兩節幾乎一樣,結構和對比都是一樣,只是一些描述有微小的差異:「寧可住在房頂一角/曠野之地,也不與好爭吵/易怒的婦人同住」。在原文,婦人與妻子是同一個字。有些譯本因當時文化對異性同居的態度和看法,而選用了妻子一詞。在經文中,我們看見當事人在兩難中間。一方面他住在房頂的一角,環境和空間受限制,或住在曠野荒蕪之地,都很不理想;可是,若與好爭吵或易發怒的婦人一同生活,常常起爭執,亦影響生活。若在兩者中選擇,他寧願忍受獨處的生活,也不願跟無法忍受的婦人住在一起。換言之,他覺得獨身比錯配的夫妻關係更勝一籌。其實,智者重申《箴言》第九章的勸勉,就是尋求智慧,小心選擇生命的伴侶。
第17、20-21節分別描述物質與屬靈的生活方式和內涵。第17節:「愛宴樂的,必致窮乏;貪愛酒和油的,必不富足」,這裏宴樂和喜樂用了同一個字。經文指出他們「整天宴樂…吃喝無度」(現中),是過著一種過度逸樂的生活方式。雖然懶惰是導致貧窮的原因,但過度逸樂同樣是促使家道衰落的因素。智者在第20-21節提供獲得屬靈寶藏的方法:「智慧人的居所積蓄寶物與膏油;愚昧人卻揮霍一空。追求公義慈愛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同樣是享受寶物與膏油,愚昧人在揮霍;而智慧人卻懂得珍惜,因而慢慢累積財產。愚昧人旨在尋求享樂;而智慧人卻是追求公義和慈愛的美德。第21節指出最終智慧人將獲得「生命、財富和尊榮」的祝福 (“life, prosperity, and honor”, NIV)。
本章的開始,一連三節經文有耶和華的名字,而結束時,也出現了兩節耶和華的經文:「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抵擋耶和華。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卻在於耶和華」(30-31節)。有人以為可憑著他們的知識、分析或策略,就足以違抗神。在原文,智者三次重複並強調是「沒有」人可以敵對神的:「沒有智慧、沒有明達、沒有謀略能敵得過永恆主」(呂振中譯本)( “There is no wisdom, no insight, no plan that can succeed against the LORD”,NIV)。在全能的上帝面前,縱使人有絕頂聰明和智慧,也無法敵擋神。人所謂的智慧,在神眼中,根本沒有智慧可言。若第30節是智者警告人不要與神為敵,第31節則呼籲人不要離了神而去爭戰,因為得勝是在乎神。雖然馬代表力量,戰爭時,戰車和戰馬是打勝仗的關鍵因素,但勝負在於神。先知撒迦利亞說:「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四6)。
思想:
(1) 在面對感情關係及物質嚮往中,求主賜給你屬靈的洞察力去分辨主的心意; (2) 主耶穌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十五5),你如何保持與主的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