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问 礼拜四

第79问:第十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十条诫命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礼拜四

有时候我们控制不了我们的想法和感觉。有人说话做事伤害我们的感受,尽管有时只是一瞬间,我们会对那人感到愤怒和仇恨。我们会遭遇这样那样的难处,我们至少会有那么一刻,为自己感到难过,盼望能够好过一些。别人得到我们一直真心想要的东西,我们至少会有那么一刻,希望是我们而不是他们得到那些东西。如果一个想法或感觉突然临到我们,叫我们禁不住产生那些想法或感受,那算得上是罪吗?是的,是罪。

我们可能以为,如果我们禁不住做了什么事,上帝不应该把那叫做罪。但是,上帝是圣洁的。如果我们只是尽力而已,祂不会满意的。我们只有活出完全顺服祂的生活,祂才会满意。祂想让我们竭力为上帝荣耀而活。如果我们不如此,就是犯了罪。请读加拉太书3:10。

加拉太书3: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