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歌一2 - 4
2愿他用口与我亲吻。你的爱情比酒更美,
3你的膏油馨香,你的名如倾泻而出的香膏,所以童女都爱你。
4愿你吸引我跟随你;让我们快跑吧!王领我进入他的内室。我们必因你欢喜快乐,我们要思念你的爱情,胜似思念美酒。她们爱你是理所当然的。
读下去,这三节经文让我们感受到女主角的热情;希伯来文第2a节只有三个字:「愿他与我亲嘴,从许多的亲嘴,他的口」,大概这是指「一连串的热吻」,事实上,女主角说的话除了充满「激情」之余,甚至也让我们感受到她仿佛缺乏了一点女性的矜持。而第4a节提及的「王」,学者都认为这里并不能以字面作为理解,若从文学手法来看,这是指男主角在女主角心目中是「王」,就像君王一样尊贵,而这样的理解,与第2、3节所记载这位女主角的热情表达,可以说是一脉相连的。作为「标题」之后的开首语,到底我们应如何理解这位「女主角」对「男主角」热烈的表达?
《创世记》记载,当亚当与夏娃犯罪后,他们从「赤身露体、并不觉得羞耻」(创二25)变成了要用无花果树的叶来编做裙子、遮蔽身体;从此,爱情的坦荡不再。《雅歌》作者在这里以女主角的角度热情表达,也许是要我们明白:在上帝里面的爱情是欢欣的,也可以是如此热烈的、坦荡荡的。毋怪乎,从第2节的「亲嘴」(亲密的触觉)和「酒」(味觉的感受),到第3节的「膏油馨香」(嗅觉的吸引),以至第4节「愿你吸引我」中「吸引」一词所表达的「拉」或「扯」的动作(却并不单单只是情感上的吸引),这一连串的描述,实在让我们感受到女主角对男主角的「激情」;然而,吕振中译本将第4节译为:「愿你拉我跟着你哦,我们就快跑」,这同时显示出男主角对女主角的回应是即时的、没有延迟的,换言之,二人可以说是「两情相悦」的。
哪怕有人感到惊讶,以为第4节「王领我进入他的内室」隐藏着女主角对「性」的期待,然而,若果以第2-4节的整体而言,从第2a节所用的「他」到第2b节所用的「你」,虽然只是语法上轻微的转变,但用意却是加强当下情境里面的「亲密感」,加上上文提及从「亲嘴」、「膏油馨香」到「吸引」,甚至是「内室」,大概是要平行地一层一层将二人的感情深化表达出来。因此,第4节「王领我进入他的内室」一语,并非甚么「性行为」的表达,只在于要说明女主角与男主角之间深厚的感情关系呢!
思想:
细心观察,我们会发现:女主角对男主角的爱慕之情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感觉」,却是源于男主角的「好名声」── 也许是性格特征的「好」,也许是道德品质的「好」,无论如何,男主角的生命有着优良的内蕴质素。值得我们思想的是:今天我们在择偶方面所在乎的,是对象外在的吸引力、抑或个人内蕴的生命质素?在讲求包装的社会里,「我」在乎自己的外在条件、抑或个人的品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