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我屬我的良人,他也戀慕我。
《創世記》二章18節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爲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七十士譯本則翻譯爲:「我們要爲他造一個配偶」。中文聖經在這裏的翻譯缺少了一個相當重要的元素,乃是原文這裏所用的 כְּנֶגְדּֽוֹ ("in front of")一詞,可翻譯爲「在他面前」,這詞有「與他平排」的意思;換言之,第18節的下半部份,應該爲:「我要爲他造一個配偶在他面前」,而這「配偶」是與男人平等的。至於何謂「獨居不好」?假如我們參考1章27節所提及的「造男造女」,我們就明白這在上帝眼中看爲「不完整」的,因爲此刻就只有「男」、卻沒有「女」。這樣看來,《創世記》作者要我們明白:男人與女人不只是一種平等的關係,他們二人甚至要加起來纔是上帝眼中的「完整」。
至於何謂「幫助」,舊約學者指出:這包含了女人對男人在「身體」、「靈性」和「心理」上各方面的支持。然而,我們亦應當留心:女人的出現並非要補充男人的需要,反之亦然;這是甚麼意思?《創世記》這裏所強調的「幫助」是「相互性」的 ── 彼此都願意成爲對方的幫助,只有這樣,任何一方纔不致繼續「獨居」的。
當第22節記載,上帝用「那人」身上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之後,聖經所描繪的圖畫很有意思 ── 上帝如同新娘的父親一樣,將她帶到新郎面前。這實在是《創世記》裏相當動人的一幕,同時又將整個婚姻建立的過程,推到了一個最高峯。希伯來文「女人」(אִשָּׁה)一詞是從「男人」(אִישׁ)而來的;因此,當「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爲女人』」的時候,甚至就讓我們看見,即使亞當自己亦親口承認夏娃與他是親密而平等的關係。毋怪乎,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因爲,這並不在於他們「沒有穿衣服」,而是要強調亞當與夏娃之間「沒有隔膜」的關係 ── 在身、心、靈各方面都能夠完全地「成爲一體」;他們並不僅僅是親密,甚至如同小孩子一般的「純真」與「互相尊重」,因而沒有叫對方感受到「羞恥」,這正是伊甸園中亞當與夏娃親密關係裏最寶貴的地方。
可惜,《創世記》第三章所記載二人犯罪的事情,將這美好而親密的關係拉倒了。從第二章的和諧親密、到第三章犯罪後亞當與夏娃相繼地推卸責任,以致上帝對「蛇」、「夏娃」和「亞當」的咒詛,一切從此就改變了。
《創世記》三章16節的「戀慕」一詞,並不是指向亞當與夏娃之間的浪漫關係,透過這詞的使用,《創世記》作者一方面要指出:女人對男人仍然有強烈的慾望,只是,她卻要受到男人的「管轄」;此外,「戀慕」一詞亦可解作「意念」,意思就是說:女人有自己的意念和看法,然而,她們的「意念」卻與男人產生衝突,換言之,二人犯罪過後,將會進入一種雙方都渴望能夠轄制對方的狀況之中,試問,這還可以有「和諧親密」嗎?
《雅歌》的作者透過男女主角愛情關係的描述,刻意用上了 תְּשׁוּקָה("longing"; "desire")一詞,呼應着《創世記》裏「亞當、夏娃」與「該隱」的故事,目的也許是要我們重新發現伊甸園內二人原初那份美好而親密的關係 ── 這是我們應該向往的,也是我們所應該追尋的。
思想:
值得我們思想的是:在親密關係中,我們正陷入了負面的彼此「戀慕」,以致在相處中常常出現困難嗎?抑或,我們都建立起如《雅歌》男女主角間健康的「戀慕」之情呢?如何能夠建立健康的親密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