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 再思「爱情」
黄天逸

歌八7

7 爱情,众水不能熄灭,江河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

随着第5-6节「爱的精义」所提及的「印记」、「戳记」,并且《雅歌》作者以「死亡」、「阴间」、「火焰的光」等对「爱情」予以描述,第7节里,圣经作者坚定地指出了「爱情」的力量。这一节经文强调「爱情」在任何障碍之下惊人的耐力及其宝贵的价值 ──「洪流不能熄灭爱情,江河不能将它冲去」(思高译本),由此可见,这「非常猛烈的火焰」如何强大而坚定、恒久而不灭。并且,「爱情」的价值也绝非「金钱」(即使是「家中所有的财宝」)所能「换」(思高译本译作:「购买」)回来的(7)。

我们都以为「爱情」是能够买回来的 ── 也许借着贵重的礼物,或是透过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小心意,我们就以为能够感动别人爱上自己;又有些人认为,只要我能够为所爱的人买许多礼物,至少也可以增加一点他/她对自己的爱。然而,我们何曾想过,「爱」其实并非物质性的东西,也不是一件可供销售的商品呢?

那么,何以有人认为「爱情」可以买回来,甚至一直以此心态追逐「爱情」?事实上,这种对「爱情」的心态也许只是一个试图填补自己生活中空白的手段而已 ── 这些人渴求「爱情」,但他们并不认为自己能够得着「爱」,于是他们只有努力地去做许多的事,以求能够得到「爱」的回应。

我们以为向对方不断付出,就能够理所当然地得着回报,于是有人花费许多金钱,以求能够换来爱情。然而,这种心态正好反映了个人内在的低自我价值之余,更表现了「我」对于关系依赖的需要。这是甚么意思?由于我们认为自己没有甚么值得别人去爱,但又渴求能够有自己可以依靠的对象,于是乎,为了能够被爱,我们必须要「买」它!然而,在这追逐的过程中,我们又有何感受呢?难道我们真的以为对方会因为「我」的不断付出而真的爱上了「我」?

「我」之所以被爱,并不是因为我们如何努力地去花费、以至能够换取爱情;事实上,有人爱我,只是因为「我」就是「我」── 我的性格、我的背景、我的快乐、我的幸福、我的悲伤、我的内心 … 一一都被对方所拥抱。「爱」── 确实并不是金钱或甚么其他物质的东西可以换回来的。「爱」乃是通过彼此的信任,并且愿意向对方表露自我,从而建立起来的一份相互情感;「爱」甚至是因为我们知道「他者」也是我们自己,这才是「爱」的真正本质!

让我们紧记:真爱所在乎的,并不是钱包里的东西!《雅歌》将近结尾,圣经作者表明了对「爱情」的原则,事实上,这同时勾起了我们对于「所罗门王」婚姻爱情故事的想法 ── 将「爱情」连结到政治、军事、经济等各方面。

思想:

读到这里,我们学懂了圣经作者所讲「真爱」的意义吗?也许,这些原则都能够应用在「爱情」里,只是,我们是否都如此实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