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 雖有這三人在其中
高銘謙

經文:結十四12~23

12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13「人子啊,若有一國犯罪干犯我,我也伸手攻擊它,斷絕他們糧食的供應,使饑荒臨到那地,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14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這三人在那裏,他們只能因自己的義救自己的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5我若使惡獸經過那地,大肆蹂躪,使地荒涼,以致因這些獸,人都不得經過;16雖有這三人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他們不能救兒子女兒,只有他們自己可以得救,那地仍然荒涼。17或者我使刀劍臨到那地,說:『讓刀劍穿越那地』,以致我把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18雖有這三人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他們不能救兒子女兒,只有他們自己可以得救。19或者我叫瘟疫流行那地,把我的憤怒帶着血傾在其中,好使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20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在那裏,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他們不能救兒子女兒,只能因自己的義救自己的命。21「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若將這四樣大災,就是刀劍、饑荒、惡獸、瘟疫降在耶路撒冷,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豈不是更嚴重嗎?22看哪,在那裏必有幸免於難的人帶着兒子女兒;看哪,他們來到你們這裏;你們看見他們的所作所爲,就會因我降給耶路撒冷的災禍,因我降給它的一切,得到安慰。23你們因看見他們的所作所爲,得到安慰,就會知道我在耶路撒冷所做的並非毫無緣故。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這一段(結十四12~23)記載了以西結對一個國家犯罪干犯神的神諭,雖然內容沒有指明哪一個國家,但神諭卻採用了「干犯」(ma‘al)(12節)一字,這字是祭司傳統的用字,其意思就是在未經授權之下擅闖聖地、聖人及聖物(利五15,六2),是一種不尊重耶和華神聖的罪行,所以我們因而推論這個國家其實就是以色列。在這神諭中,我們看見神必會利用四樣大災來進行祂的審判,就是刀劍、饑荒、惡獸及瘟疫(21節),這些大災一早已在申命記二十八章中所列明盟約咒詛內容中記載,所以這些災害並不是純粹的災害,而是帶有盟約咒詛的應許,指出若果以色列民背離神,神必履行盟約的要求,賜下祂的災害。另外,四樣大災同時發生,代表神對耶路撒冷的審判是全面性的,也說明被擄的情況前所未有,涉及耶路撒冷城內所有的人民及土地,並且以神的手爲主題來說明災害的臨到(13節),當神伸手時,這些災害便立刻出現,這說明災害的源頭來自神,也說明任何人都無法逃避神的手。

然而,「拯救」(nṣl)是這段的常用字(結十四14、16、18、20),用來說明雖然有挪亞、但以理及約伯這三個人在這個國家中,他們只能夠藉着自己的義來拯救自己,連他們的兒女也無法獲得拯救(結十四14、16、18、20)。挪亞是一個義人(創六9~12),約伯也是一個完美的義人(伯一1、8,二3),但經文提到的但以理卻比較多爭議,一來是因爲但以理是與以西結同期存活在被擄羣體中的年輕人,若果以西結所訴諸的對象是德高望重的義人或老人的形象,那麼但以理這位年輕人就未能達到這個要求;二來是因爲「但以理」(dn’l)這字與但以理書中的「但以理」(dny’l)有少許不同,到底這是否真的是但以理?有些學者認爲這不是但以理書中的但以理,他有可能是推羅或迦南北方的智者但以理(結二十八3),或是在古烏加列出土的阿納特故事(the tale of Aqhat)中的但以理王,因爲當中有關於他正直的描述。然而,這一切的主張都未能證實,我們實在很難確定以西結是否真的知道有這些以色列民以外的「但以理」,反之,就算但以理書的但以理是一位被擄羣體中的少年人,正正因爲他已在年輕的時候入了尼布甲尼撒的宮中,纔在被擄羣體中有名,傳統上他也是一位義人,所以以西結利用一位與被擄羣體同期的人來表達義人的形象,再配合挪亞及約伯這兩個傳統義人的代表,也可能無可厚非。

思想:

以色列民的罪惡已去到一個很嚴重的地步,神必會賜下的四樣的奇災,就算有這三位義人在其中,也無法因爲他們的義而帶來拯救,這同時表明了以西結的報應觀,說明任何人必定因爲自己的罪惡而受到刑罰,罪人不可以借用另一位義人的義爲他帶來拯救,各人必定因爲自身的罪惡而得到報應。所以,我們也要反思,不要存僥倖的心態,認爲屬於自己的羣體中已有義人存在,便可以爲整個羣體逃避罪惡及報應,其實,各人會爲到自己所犯的罪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