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 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
高銘謙

經文:結十六59-63

59「主耶和華如此說:你這輕看誓言而背約的,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你。60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我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61當你接納你的姊姊和妹妹時,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她們賞給你做女兒,卻不是按着我與你所立的約。62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63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惡行時,心中追念,自覺慚愧,又因羞辱就不再開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以西結書十六章是以西結最長的神諭,而今天的默想已來到這個神諭的尾聲,這個尾聲以盟約的主題作結,而這主題也在十六章的開始有提及(結十六8)。

首先,耶和華宣佈耶路撒冷的罪行就是「輕看誓言而背約的」(59節),這叫我們想起昔日耶路撒冷作爲棄嬰及赤裸的時候如何得到耶和華的眷愛及恩情,耶和華甚至與耶路撒冷起誓及結盟(結十六8),可是耶路撒冷卻利用耶和華賜給她的種種恩惠來與別國行淫,背棄了耶和華與她所立的約,所以她最基本的罪行就是背約,成爲她一切罪行的基礎。然而,耶和華卻對耶路撒冷不離不棄,就算她的罪行與淫亂的程度已非比尋常,但耶和華卻「追念在你幼年時我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60節)。

到底這個永約是指甚麼約?在舊約中被稱爲永約的盟約有亞伯拉罕之約(創十七7、13、19)、西乃之約(出三十一16)及大衛之約(撒下二十三5),然而這裏的約卻指明是在以色列幼年所立的,所以指亞伯拉罕之約的可能性比較大,而亞伯拉罕之約是無條件的約,神應許亞伯拉罕及他的子孫要得迦南地爲業,並萬國必因他得福,他的子孫如天上的星及海邊的沙那樣多。

到底耶和華記念祂昔日所立的約(60節)帶來甚麼效果?第一,當以色列接待她姊姊撒瑪利亞及妹妹所多瑪的被擄迴歸時(61節),便要追念自己所曾行的惡,並要自覺慚愧,這是第一個效果,事實上,犯罪者若果要悔改,就先要爲自己所犯的罪自覺慚愧,但不知廉恥的人沒有悔改的可能;第二,神記念永約的第二個效果就是「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62節),當耶路撒冷與別國及別的神明行淫,便等於對自己的丈夫耶和華藐視,而「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便是這種藐視的相反。這個「知道」並不只是在頭腦上的知道,而是一種深深的認識與體會,這代表以色列民的悔改帶來對耶和華更深入的認識,明白耶和華纔是她的神;第三,63節說明第三個效果,當中有「潔淨」(kipper)一字(和修本翻譯作「赦免」),這是一個祭司用字,描述祭司在禮祭當中用祭牲的血來潔淨聖所,而以西結作爲祭司,他採用這字來說明神要潔淨以色列民一切所行的,帶有贖罪及赦免的意思,因此,第三個效果就是以色列民一切所行的得到潔淨。

思想:

人失信,但神還是可信。人的罪惡很大,很多時候都不能想象如此淫亂的以色列民會有任何悔改及被潔淨的可能,她的罪孽之大簡直是人神共憤。然而,神的恩典更加大,祂永不會放棄自己與百姓所立的約,更加會堅定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約,爲要叫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