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 奉召特派
費思睿(特約作者)

閱讀: 羅馬書1章1-6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爲使徒,特派傳上帝的福音。—羅馬書1章1節

斯里蘭卡有一種三輪計程車,俗稱“嘟嘟車”,對許多人而言是個非常方便且愜意的交通工具。住在首都可倫坡的羅琳認爲,嘟嘟車也是傳福音的禾場。在一次搭乘嘟嘟車時,羅琳發現這名友善的司機非常樂意與她談論宗教信仰。羅琳決定下次再搭嘟嘟車時,要向司機傳福音。

羅馬書一開頭,保羅就宣稱自己是“特派傳上帝的福音”(1章1節)。希臘文的“福音”一詞意思是好消息。保羅實際上是說,他的主要任務就是宣講上帝的好消息。

這好消息是什麼呢?羅馬書1章3節說,這福音是關乎上帝的兒子,這好消息就是耶穌!上帝要告訴這世界,耶穌降世爲要拯救世人脫離罪惡與死亡,而且上帝已揀選我們成爲傳遞好消息的管道。我們真是何德何能!

耶穌已讓所有信徒都有特權去與人分享這個好消息。我們從祂“受了恩惠”,就要去帶領其他人來信服真道(5-6節)。不論是在嘟嘟車上或是在任何地方,上帝已經讓我們成爲奉召特派的使者,要我們將這激勵人心的好消息傳給周遭的人。願我們像羅琳一樣,在每天的生活中都能找機會向人述說關於耶穌的好消息。


在傳福音時你會遇到什麼阻礙?

你可以用哪些恩賜或愛好來向人傳福音?


耶穌,謝謝禰使用我來傳揚好消息。願聖靈今天賜我

足夠的勇氣和愛心能與人分享福音。

靈糧透視

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結束之際,在哥林多停留三個月,並於這段期間內,寫信給羅馬教會(使徒行傳20章2-3節)。在這封書信中,保羅表明想要去造訪他們,並且爲他將要前往西班牙宣教尋求支持(羅馬書1章10-13、15節,15章23-24、28-29節),而且還詳細論述福音的神學根基(1-8章)。在第1-3章,保羅詳盡說明世人都是罪人,最後的結論是“人人都犯了罪,我們全都達不到上帝榮耀的標準”(3章23節,新普及譯本)。我們得救乃是上帝的作爲,也是因信靠耶穌而得稱爲義,並不是憑着遵行律法(1章16-17節,3章22-26節)。我們成爲義人(被稱爲義且與上帝和好)是唯靠恩典(sola gratia),唯藉信心(sola fide),且唯憑基督(solus Christus)。

沈啟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