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 愛鄰舍
陳韋安

經文:路加福音十25-37

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是怎樣唸的呢?」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儘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如己。」28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正確,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29那人要證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30耶穌回答:「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丟下他走了。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另一邊過去了。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那裏,看見他,也照樣從另一邊過去了。33可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旅店裏去,照應他。35第二天,他拿出兩個銀幣來,交給店主,說:『請你照應他,額外的費用,我回來時會還你。』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37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對他說:「你去,照樣做吧!」

在將臨期有關「愛」的星期,我們首先默想「愛鄰舍」的主題。「愛鄰舍」是聖經常常提及的課堂,不過,它也是常常被誤解的課題。

愛鄰舍的比喻源於耶穌與律法師「愛人如己」的對話──你要盡心、儘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故意把「愛人如己」的解釋放在「愛鄰舍」的層面上。許多人以爲「愛人如己」無非就是愛自己的另一半、兒女、家人、朋友、教會弟兄姊妹如同愛自己。當然,這全都是正確的,也是應該的。不過,愛人如己的精髓,其實重點不是愛那些你認識的人,而是愛那些本來與你毫無關係的人。簡單的說,「愛鄰舍」就是愛一個與你沒有關係的人──從沒有關係,到彼此建立出關系。如此,這比喻顛覆了許多人對愛人如己的理解。

愛人如己,愛鄰舍如同自己,就是主動地愛一個你不認識的人,讓你自己成爲他的鄰舍,並從毫無關係中建立出「鄰舍」的關係。教會作爲基督耶穌在地上的代表,正正是要實踐這份愛──主動、竭力、走出去,愛那些與教會以及教會事工沒有關係的人。甚至我要說,這個「愛鄰舍如同自己」的命令,比聖經中許多命令還要大。因爲,它是「第二大的誡命」,更是關乎人類命令中最大的命令。

這個愛鄰舍如同自己的命令,在現今的社會中,正正就是我們基督徒對社會邊緣人士的關懷。貧窮人、心靈貧窮的人、被迫害的人、被欺壓的人,他們都是我們的鄰舍。不,我們都是他們的鄰舍!因此,我們要與他們在一起。我們要走出教會門口,走出教會事工之外,直接走到他們之中。這正正是基督徒面對貧窮人的方式──我們要發現貧窮,必須要處於社會的貧窮人的位置。這牽涉聖經另一個教導。耶穌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10:21)「去變賣你所有的」和「分給窮人」從來都是不可分割的。鑑於耶穌「跟隨我、變賣所有」的命令,教會的本質不可能是富有的。她永遠要處於「與貧窮人在一起」的處境。我們沒有必要做到聖弗朗西斯式的聖貧(usus pauper)。教會的貧窮,正正彰顯在教會與貧窮人一起經歷困苦,與貧窮人在一起,與他們同行的行動中。因此,我們對社會的關愛,是責無旁貸的使命。

思想:

這正是好撒馬里亞人的比喻告訴我們的道理──好撒馬里亞人不只是放下金錢,提供住宿,安排計劃,更是親身與人一同經歷。你呢?今天你是誰的鄰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