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不能「冤枉、虧負」弟兄姊妹!不要「丟架/丟臉」丟到世人面前!
蔡少琪

經文:林前六1-8

1你們中間有彼此爭吵的事,怎敢告到不義的人面前,而不告到聖徒面前呢?2你們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要受你們的審判,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3你們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4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當審判的事,會讓教會所輕看的人來審判嗎?5我說這話是要使你們慚愧。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有智慧的人能審斷弟兄中的事嗎?6你們竟然有弟兄去告弟兄,而且告到不信主的人面前。7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爲甚麼不情願受冤屈呢?爲甚麼不情願喫虧呢?8你們反倒去冤枉人,虧負人,況且所冤枉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參考經文】 太十八15「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要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16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因爲『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17他若是不聽他們,就去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 申十六18【和】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裏,按着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申二十五1 【和】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哥林多教會面對許多公開的醜聞,在不信的人面前,嚴重地失見證。有人收了他的繼母!也有弟兄之間在公開法庭彼此訴訟,引起了許多負面的評語!在這蒙羞的處境下,保羅提出了一些關於基督徒之間訴訟的看法和原則。保羅嚴厲批判三批人。第一批被嚴厲批判的人是冤枉和虧負弟兄的人!似乎是被告!因貪念和不悔改,讓醜聞擴大,讓教會蒙羞。第二批被批判的人是較有道理、受到損失的人。似乎是原告!但弟兄受了些冤屈,不是刑事和嚴重罪行的損失,而是可能是錢財或民事的損失;他們有多少道理,但卻死不放手,不願尋求和解,要爭訟到底,不顧社會的關注,不願給教內人士幫忙!保羅也批判其他教會領袖!爲什麼不幫忙這兩位弟兄坐下來,深入溝通,用公正公道的方法處理,還各人的公道?三批人都血氣行事,結果讓世人譏笑教會!

「不應『告到不義的人面前』嗎?不能告到『公開的法庭』嗎?基督徒之間的訴訟必須在教內解決嗎?」林前六1-8的解釋,並關乎基督徒之間的訴訟原則,在歷代有許多爭論,也容易有很多誤解。若不細分訴訟的種類,不敏銳保羅的處境,亦沒有留意從猶太民族處境發展到早期教會處境的演變,我們就會誤判,就會得出不合聖經和不合情理的要求。首先,我們要知道:聖經是贊同和支持設立公開法庭和選立法官的。摩西律法清楚要求各城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大衛作王時也要就艱難的案件作出審判。舊約關於審判的原則,就是要「公開、公正、公允」,並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在耶穌的時代,當猶太人處於羅馬帝國的統治下,在許多民事訴訟和宗教案件,都是族內解決,儘量不到外邦人的公開法庭,但當保羅傳福音給外邦人後,外邦人的教會沒有猶太民族內部訴訟系統,如何處理彼此的紛爭,就產生許多張力,因而引發了林前六章的討論。

經文談及的訴訟,保羅形容爲「最小的事」(smallest matters)。隨後兩次談及「今生的事」(biotika)。這詞學者費依(Gordon Fee)認爲應翻譯爲「日常事務」!保羅提出:「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要審判天使,更別說是日常事務呢?」哥林多教會有爭議的訴訟很明顯是教內能自己解決的訴訟,也是隻牽涉弟兄之間的爭執的訴訟,或是與金錢有關,或是與某些日常矛盾有關。學者們清楚指出,經文談的訴訟,不是「刑事訴訟」,不是「有牽涉其他人的訴訟」,不是「法律要求必須在公開法庭處理的訴訟」。所以,嚴厲執行保羅教導的人,要注意這幾點。在許多國家,我們不能在教內私下處理刑事罪行,也不能處理牽涉其他人公共利益的訴訟,也不能處理法律明文規定要在公開法庭處理的訴訟。當然,在許多個人性、彼此私下矛盾的訴訟上,用現代用語,我們可以請仲裁員處理,若屬這類訴訟,若合乎法律,我們可以請教內有專業、有公正、有經驗的人蔘與仲裁,這樣就避免了在外人面前彼此告狀,讓基督徒彼此的虧欠被惡人利用,給魔鬼留地步,讓世人多了嘲諷基督徒的機會。若參考耶穌在太十八15-17的教導,在那些能私下處理的矛盾,我們可以從內到外、從小到眾,爭取提早協商解決和解是最好的。

保羅不是防止各種應有的公共訴訟,也沒有攔阻刑事訴訟。保羅所憤怒的是,這些本來是極小的事情,本是弟兄之間能解決的小矛盾!卻有人小事化大,有人想「冤枉人,虧負人」,而其他弟兄姊妹和領袖卻袖手旁觀!教會是一臺戲呈現在世人眼前,但哥林多教會卻沒有發光作鹽,而是小事化大,丟臉丟到世人面前,成了何等蒙羞的教會!何等悲哀!

思想:

  • 你碰到過弟兄姊妹的爭執嗎?而在這些爭執裏,彼此完全不想和解,甚至有些人「借勢欺凌」對方!甚至彼此公開爭吵起來!這些時候,你的感受如何?若你是保羅,你有他的憤怒和看法嗎?
  • 從今天的經文和聖經其他教導,就弟兄姊妹之間有爭執時,你能得出什麼屬靈原則去面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