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這權利我完全沒有用過!不要只問「我」的權利,也問「他人」的權益和「主」的心意!
蔡少琪

經文:林前九12b-15

12b然而,我們並沒有用過這權利,倒是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 13你們豈不知在聖殿供職的人喫聖殿中的食物嗎?在祭壇伺候的人分享壇上的供物嗎?14主也是這樣命令,要傳福音的人靠着福音養生。15但這權利我全然沒有用過。我寫這些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爲我寧可死也不讓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但這『權利』我全然沒有用過。」在哥林多教會開荒時,保羅堅決帶職事奉,不取分毫,甘心完全擺上,完全不使用「工人應得工價」的權利,讓人白白領受福音,不讓驕傲的城市看不起開荒的傳道者和基督的福音,讓人親身體會到基督犧牲的大愛!這感人的榜樣激勵歷代的事奉者學習基督犧牲的精神,不在權益上斤斤計較,學習甘心擺上,學習基督、保羅和歷代忠僕放下應得的權利,活出美麗和感人的見證。

「權利」(exousia;right,authority)的希臘字是組合字,是「出自」(ex;out of)和「身份」(ousia;being)的組合字。因着我們的身份,我們有應得的自由、權利和權柄。這詞是林前八至九章的重要用詞(8:9; 9:4-6, 12, 18),出現7次之多;在和合本翻譯爲「自由」和「權柄」。保羅首先責備有些人濫用「自由」,「成了軟弱人的絆腳石」(八9);隨後用自己甘心放下權利的榜樣去激勵教會:「我們並沒有用過這權利!」(九1)「凡我所行的,爲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九23,和合本)

使用應得的權利本是合宜的。但當人使用權利時,完全不顧及他人的需要,以「任性」、「霸道」或「驕傲」的態度去追求「他自己」的權利時,一切都變質了!剩下的,只有「自己」的權利,不再有「他人」的權利和益處,也完全不理「他人」或「主」的心意。濫用和過分強調「我」的權利,形成了另類的自高自大,是哥林多教會核心問題,也是歷代許多信徒、牧者和教會常有的問題!歷史留下名句:「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得着應得的權利是可以的,但爲主爲人放棄權利是更美好的!因愛神愛人而放下權利、權益的人,卻往往更能榮耀神,引人歸主。耶穌說:「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太十8)保羅晚年寫出他一生追求的模範:「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爲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爲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爲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和合本)

在今天的經文,保羅兩次重複說:「我們並沒有用過這權利,倒是凡事忍受!」「這權利我全然沒有用過。」最後留下重話:「我寧可死也不讓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保羅的心志是:「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九18)「白白得來,白白捨去」的心志塑造了多少忠僕和委身事奉的弟兄姊妹!在一個過分追求「權利」的時代,我們應要多問「你的權利、你的好處和主的心意」!不是多追求「我應得的權利」,而是多思想「主耶穌放棄了多少應得的權利」?在許多張力和需要時,我們要記得,我們不是「爲自己而活」,而是「爲主而活、爲祝福人而活」!我們要的,不是「應得的權利」,我們要的,是「更像恩主,讓人白白得恩,讓人得着『不應得』的救恩、大愛和福氣!」

詩歌《忠主託付》的歌詞常常激勵我:「我已領受主的託付,一個至高至聖的使命。」「我們都欠世人的債,應將福音向別人傳揚。」「本來你可以從天上,差遣天使把信息傳開,但因爲你無限的愛,使人有傳福音的光彩。」「若不傳便有禍,求使我願跋涉,我願意忠於主所託,使我能夠榮耀你。」

思想:

  • 在一個過分追求「權利」的時代,我們是多問「我」的權利、「我」的好處的人嗎?或是,我們會多問「你」的權利、「你」的好處和「主」的心意?
  • 當有人「霸道地、自私地、孤寒地、吝嗇地」侵犯我們自己或他人應得的自由、工價、尊重和權利時,我們也應站出來糾正這些偏頗和不合理。但我們在維護時,是多維護「別人」,還是多維護「自己」?在維護時,只掛念「某人」,或是,也掛念「他人」和「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