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 上帝之名的意義(之六)
Bob & Debby Gass

“這城必叫‘耶和華的居所’。”(以西結書48:35

在以色列被擄的第二十五年,以西結從上帝那裏得到“耶和華沙瑪:耶和華的居所”這個名字。他描述他們未來的家園——耶路撒冷時說:“從那時起,這城必叫‘耶和華的居所’。”這不僅符合舊約的主,也同樣符合新約的主——耶穌,祂的名字是“以馬內利”,意為“上帝與我們同在”。(參馬太福音1:23)這意味着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祂都與我們每個人同在!大衛發現了這一點,寫道:“我去哪裏可躲開你的靈?我跑到哪裏可避開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裏;我若下到陰間,你也在那裏。縱使我乘着晨風飛到遙遠的海岸居住,就是在那裏,你的手必引導我,你大能的手必扶持我。”(詩篇139:7-10

“耶和華沙瑪”這個名字,意味着上帝的同在是我們所需要的一切。你還記得只要你的母親或父親在場就足以安慰你、給你信心的時候嗎?當他們在你身邊時,懼怕、孤獨和無助都消失了。在以色列人最糟糕的時刻,上帝的迴應總是一樣的:“我與你們同在。”這句話保證了他們的需要會得到充分的滿足!今天上帝也在對你說:“我與你同在,無論是死、生、天使、屬靈的勢力、現在或將來的懼怕, 是高天之上的、是大地深處的或是其他受造之物,都不能使你與我的愛分離。”(參羅馬書8:38-39)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足夠的應許。今天,你就開始接受它並付諸實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