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 念舊(許萬常)

喜新厭舊或是人情之常,但是我並不是這樣,新的事和物我並不勇於嘗試,對於舊的,我倒是緊抓不放依依不捨,我天生是個“只聞舊人哭”的涙人。

家中老二似乎也跟我一樣。二十幾年前搬家的時候,小小的孩子堅持要把他自行車的骨幹(小車輪子和把手都不見了),一併帶走。由於小孩子和自行車的感情難以割捨,以後我們不論搬到哪裏去,家中的儲藏室總有它的位置。

岳父過世之後,岳母把他的骨灰放在房間裏顕眼的地方,一進房門就會看見,似乎老岳父一直都未離去,這麼一放就是十年之久。岳母幾個月前百歲離世,從此之後,他們兩個人的骨灰也就形影相隨了。

西德州高原春寒多風,早晚溫差又大,人說“三月來得像獅子,走得像綿羊”,人在獅子和綿羊當中周旋,適應起來真不簡單,不過這是生命的常情:風雲不測,從來沒有天氣去適應人的事情;人不努力學習適應天候就會自討苦喫,天涼了,就得乖乖地加衣,

人生的灑脫就是縮放自如鬆緊有度,能屈能伸地活着,這就是西人說的“隨着拳擊翻滾”。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更好的法子呢?這是人生的無奈,環境所逼。

或者這種雷區般的活着並非原本的設計。如果生命僅止於此,人生不過是個殘酷的玩笑而已。誠如《李爾王》裏頭格勞斯特所說的:人至於諸神有如蒼蠅至於頑童,他們以殺人為樂 ( As flies to wanton boys are we to th' gods. They kill us for their sport)。如果真如莎士比亞所說的,生命就太荒謬不值了。

另外一個可能肯定比較確實,這是造物主站出來為自己說話,推翻世間人云亦云的謊言,帶給我們一線生機。祂啟示保羅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篷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5:1)。

人活着並不是靠眼見,乃是是靠信心,信心的眼睛不是回顧的念舊,也不是左顧右盼的躊躇,而是積極往前看的樂觀,未來充滿了無限的希望,“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參《來》11:16)。

有什麼好念舊的呢?人活着要有詩人在《再別康橋》的瀟灑: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然而,我們跟徐志摩最大的不同是這個: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着我們(《來》12:1),因此,離去的時候,我們選擇帶走一片七色的彩雲,這片雲彩是我們一生在地上的見證。

如果此生都是認識主和事奉主的記錄,我們就可以深情地念舊,也可以把整個回憶打包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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