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 題目:為主被拒
葉應霖

經文:可六6b~13, 30

6b 耶穌走遍周圍鄉村教導人。 7 他叫了十二個使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污靈, 8 並且吩咐他們:途中不要帶食物和行囊,腰袋裏也不要帶錢,除了手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 9 只要穿鞋子,也不要穿兩件內衣。 10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到何處,進哪家,就住在哪裏,直到離開那地方。11 若有什麼地方的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你們離開那裏的時候,要跺掉你們腳上的塵土,證明他們的不是。」12 使徒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 13 又趕出許多鬼,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

30 使徒們聚集到耶穌那裏,把一切所做的事、所傳的道全告訴他。

馬可再次將兩個故事交叉地鋪排。昨天談及的經文(可六14~29)就是「三文治餡」,詳盡地記述了約翰的死因及經過,而今天的經文就是「三文治皮」,記錄了耶穌差遣十二使徒出去傳道及趕鬼。為何馬可要將這兩段看似沒有關係的經文揉合在一起?按照詮釋「馬可三文治」(Markan Sandwiches) 佈局的一般原則,前後的經文提供了詮釋的框架,中間的經文提供了核心的信息。這樣,我們可以怎樣理解「使徒奉差遣」及「施洗約翰被斬」兩者之間的關係?

首先,這是一次不尋常的差遣:「途中不要帶食物和行囊,腰袋裏也不要帶錢,除了手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 只要穿鞋子,也不要穿兩件內衣。」今天你我去佈道,或許不會這樣要求弟兄姊妹吧?但或許,作為耶穌第一次對使徒的差遣(六30應該是唯一一段馬可以「使徒」去稱呼門徒的經文),是次行動是具有特別的象徵性意義的。一方面,根據舊約教導及古近東的文化,接待自遠方來的客旅 (hospitality) 本是常態,是所有人當盡之責任;但另一方面,使徒是次帶來的福音信息,卻不會被所有以色列人歡迎(是次使徒佈道趕鬼的地方應該是在加利利一帶),甚至會引來他們的反感,繼而拒絕使徒。故此,當那些人不接待及不聽使徒,實際上是在拒絕一些手上沒有食物、行囊、錢及兩件內衣的同胞,是一個非常不近人情及不尊重人的行動。

然而這種對人之不敬,若與對耶穌之不敬相比,其實還是小事吧?就如耶穌家鄉拿撒勒人一樣,不少以色列人拒絕接受耶穌及祂的信息,就連模棱兩可的希律·安提帕最終亦選擇聽從妻子而不聽從約翰。拒絕的人有禍了,因為他們拒絕的不是人,乃是至高的聖潔主。根據猶太人的傳統,外邦的塵土是不潔的,為免耶路撒冷受玷污,人從外邦城鎮回耶城之前,都應該將來自不潔外邦之地的塵土跺下去。大家亦可參考以下幾段經文:

無論進哪一城,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大街上去,說:「就是你們城裏的塵土粘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 但是,你們該知道上帝的國臨近了。」(路十10~11

耶穌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差遣我來的那位。」(路十16

但猶太人挑唆虔敬尊貴的婦女和城內有名望的人,迫害保羅和巴拿巴,把他們趕出境外。 二人對著眾人跺掉腳上的塵土,然後往以哥念去了。 (徒十三50~51

故此,「跺掉你們腳上的塵土,證明他們的不是」(可六11)不是一個沒有禮貌的舉動,而是一份對上帝效忠的宣告及見證。若不將腳上的塵土跺掉,等於表明聖潔的上帝與不潔的世界沒有什麼兩樣,信徒亦可以同時效忠兩方,沒有矛盾。然而施洗約翰沒有這樣做,他選擇了效忠上帝,最終招致殺身之禍,而這亦會成為不少使徒的最終下場。

思想:

  1. 效忠上帝並非代表要離開這世界,但卻往往代表要跟這世界某些人及其行徑「割席」。你要跟什麼「割席」?為什麼?
  2. 「被拒」原是耶穌基督、使徒以及信徒的必經信仰歷程。這樣,每次的被拒及跺掉腳上塵土,就成爲了我們更深認識耶穌的契機。你試過為主被人拒絕嗎?你願意為主被人拒絕嗎?你可以怎樣為主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