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16:21~17:1│《环球圣经译本》
16:21不可在你所筑的耶和华你神的祭坛旁边,栽种什么树木作亚舍拉柱;
16:22也不可竖立神碑,这是耶和华你的神所恨恶的。
17:1有残疾、有任何缺陷的牛羊,都不可宰献给耶和华你的神,因为这是耶和华你的神所憎恶的。
与经结连│解释经文
本文继续探讨神设立的第一种掌权者:审判官和官长(16:18~17:13),这段经文的结构如下:
A 官民都要行公义(16:18~20)
B 敬拜的两个要求(16:21~22,17:1)
C 敬拜神与行公义(17:2~13)
十六章21节至十七章1节记载两个敬拜的要求,视为一组,因为同以「这是耶和华你的神所恨/憎恶的」结束(16:22,17:1)。第一个要求(16:21~22)禁止人在为耶和华筑的祭坛旁边,种树作亚舍拉柱,或竖立神碑,这要求禁止人将耶和华和偶像幷列(即真神偶像不分),除了避免信仰混杂,更是呼应上一段的要求,禁止黑白不分、歪曲是非(16:19:你不可歪曲公义……歪曲义人的话)。
第二个要求禁止人将有残疾、有任何缺陷的牛羊,献给耶和华,除了学习将最好献给神外,也是呼应上一段的要求,禁止鱼目混珠、视而不见(16:19:……使智慧人的眼变瞎……)。
这段经文将敬拜呼应上一段行公义,表示两者密不可分。因为生活公义是敬拜公义的神的延续或表现,或说:敬拜神即服从神的权柄,服从神的权柄的一个表现就是行公义。
总而言之,公义除了要在审判的地方/法院中彰显,也要在敬拜的地方/祭坛中彰显。当时许多人视宗教为交易,认为多献祭物就多蒙福气,这如同赂贿(16:19:……不可收贿赂,因为贿赂会使智慧人的眼变瞎……)。所以,在上掌权的官长不歪曲公义,不偏袒,不收贿赂,就是敬拜上主、服祂权柄。
与神与人结连│默想及践行经文
一、生活公义与敬拜神有什么关系?
二、本文对你的敬拜观及公义观有什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