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 約 1:5
福音(“好消息”)就是:耶穌把神的子民從黑暗的權勢中拯救出來,和帶領他們進入光明的國度。再沒有更好的消息了!
福音的背景:罪令神的子民墮入黑暗裏;他們沒有聖殿、沒有君王、也沒有國土。他們的問題是他們不斷犯罪離棄神,像鄰近國家的人那樣放縱犯罪。神於是差派其他蓄意征服他們的國家,把衪的子民連根拔起,使衪們流放異地。在這段漫長的消沉日子,以色列民的盼望越來越黯淡了。
然而,在合適的時候,神差衪的兒子到來,領以色列民走出黑暗和進入光明中。神這樣做不單是爲了以色列民 - 因為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 1:29)。在十字架上,耶穌完全毀壞了黑暗,因為罪既然已得赦免,我們便能回到光明中了。
遠超過赦免我們的“小”罪,耶穌更保證赦免我們愛黑暗的罪。我們便不會再受到黑暗的轄制,並且得以進入神國的光明之中。
我們仍然住在一個黑暗的世界,患難和殘暴的鼓聲永遠不會停止。然而我們有特權和責任在世上把神國的光明反映出來。我們可以藉着遵行基督的教導:以喜樂去愛和事奉神和鄰舍,來實行出來。
禱告
主耶穌,無論有什麼黑暗的時候、有什麼黑暗的地方、和不管怎樣黑暗,我也希望能發光。耶穌,求你幫助我去發光!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