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 圣殿与遵命
高铭谦

经文:王上六11~13

11耶和华的话临到所罗门,说:12「论到你所建的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遵从我的一切诫命,行在其中,我必向你应验我所应许你父亲大卫的话。13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间,并不丢弃我的百姓以色列。」

六章11~13节是很特别的一段,它似乎打断了整章第六章的思路,上文(王上六2~10)提到圣殿的外在结构,便应该顺理成章地直接提到下文(王上六15~36)所涉及的圣殿内在结构,可是就在其中被六章11~13节打断,到底我们如何理解这样的安排?

六章12~13节带有强调的申命神学,说明遵行耶和华的律例的重要性,以一种「如果 … 所以」(if-then)的形式来陈述,这正正与申命记二十八章那种福与祸的盟约条款性吻合。13节清楚地说明若果以色列民遵行神的律列,那么耶和华便住在以色列民的中间(利二十六11~12节),也不丢弃以色列。因此,所罗门必定要遵行耶和华的命令,神才能与他同在及不丢弃他。

然而,六章11~13节带有强烈的申典神学,我们能够想象是申典编史者的编辑取向,为要向读者说明所罗门建殿的事,应该放在「大卫之约」的应许以及遵守耶和华律法的条件之下来理解,这样,所罗门建殿并不只是一个纯粹的建筑计划,而是成就「大卫之约」的应许与神的心意,并以申典神学来为圣殿的建立及所罗门的执政作指导性的说明,指出圣殿的未来与所罗门王朝的兴衰完全是受制于君王及以色列民是否乐意遵行神的吩咐与命令,若他们愿意,耶和华才会与他们同在,也不丢弃他们,否则便根据申典神学的盟约条款,使咒诅临到以色列民身上及所罗门所建的殿。

思想:

圣殿是外在的结构,遵命却是个人生命的领域,两者似乎没有彼此的因果关系,亦即是说,我们通常不会认为圣殿的存在与否与个人生命的遵命有关。可是,经文却指出以色列的君王是否能听命于神,直接地影响圣殿的福祸与命运,对整个民族来说有很大的关系。到底我们是否听命的民族?当我们重视建筑物的同时,会否也重视遵命的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