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 向人顯恩慈
施安妮

今日經文:哥林多前書13章4-13

[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哥林多前書13章5節

趁着朋友潔蕊短暫的午休時間,我與她急忙趕去一家速食餐廳喫午餐。我們與六位年輕人幾乎同時抵達餐廳門口,但他們搶先一步走進餐廳。我們沒有太多的時間等候,所以有點不開心。他們甚至分開佔了兩個點餐櫃檯,確保他們能先點餐。然後我聽到潔蕊輕聲對自己說:“要向人顯恩慈。”哇!沒錯,若能讓我們優先點餐是很好,但這句話卻提醒我們,要顧及別人的需要與想望,而不是隻顧自己。

聖經教導我們,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不自私自利,“不輕易發怒”(哥林多前書13章5節)。聖經註釋家馬太·亨利闡述這樣的愛“會先顧及他人的福祉、需求及益處,而不是自己的想望”。要像上帝那樣愛人,就要首先考慮別人。

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們許多人都很容易被激怒,很多時候我們都需要祈求上帝的幫助和恩典,讓我們能選擇以忍耐和恩慈待人(4節)。箴言19章11節也提到:“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

這種愛的行為表現能使上帝得榮耀,甚至還能藉此讓別人想到祂的愛。

讓我們靠着上帝的能力,現在就抓住每個機會以恩慈來待人吧!


你在哪方面可能需要避免惱怒的行為?

倚靠上帝會如何幫助你呢?


上帝,我需要祢的幫助。

我面對許多惱人之事,

但求祢將祢的愛充滿我的心,

讓我能以愛待人。

靈糧透視

保羅寫信給分門結黨、充滿紛爭又缺乏愛心的哥林多教會,教導信徒要如何彼此相愛,並闡述愛的真諦(哥林多前書13章4-13節)。耶穌的教導是,凡相信祂的人都須具備“愛”的特質。正如耶穌說,愛上帝、愛“你的鄰居”是最重要的誡命,因為“全部律法和先知的教導,都建立在這兩條誡命上”(馬太福音22章39-40節,新普及譯本)。在原本律法的基礎上:“要愛你的鄰居,像愛自己一樣”(39節,新普及譯本),耶穌設立了一個更高的標準,現在是以祂犧牲的愛為榜樣。祂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福音13章34節)。耶穌將此稱為新的命令,並說“愛”能標記出那些信靠祂的人與衆不同(35節)。“愛他人”證明我們是上帝的兒女,表明我們親身體會過祂的愛(約翰一書4章7-1219-21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