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 為什麼以福音為恥?(王申得)

經文: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1:16

現實生活中有些事情,“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弗》5:12),可是人們不但不以為恥,這些可恥的事還逐漸成為社會的時尚。多年前,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一男一女之間的結合”這個傳統的婚姻定義違憲。消息傳來,好萊塢一眾明星們喜出望外,奔相走告。

有人把本該羞恥的事引以為光榮,也有人把該光榮的事引以為羞恥。使徒保羅一句“我不以福音為恥”,決非自我標榜,而是對主流文化的挑戰,也是對萎靡不振的信徒發出的吶喊。

基督徒為什麼會以福音為恥呢?世道的墮落可能是原因之一。使徒彼得曾預言,“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裏呢?’”(參《彼後》3:3-4

現代科技使人類“上九天攬月,下五洋捉鱉”,生活品質極大提高,對未來信心滿滿。基督徒宣講末日審判,聽上去迂腐陳舊,自覺底氣不足,臉上無光。難怪當年聽從挪亞,“進入方舟,藉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彼前》3:20)。

基督徒以福音為恥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人情的冷漠。主耶穌說,“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太》10:35-36)。筆者的老父親在中國內地傳福音時,曾親歷一樁奇事,一位男子因為妻子、女兒和岳母陸續信了耶穌,竟將她們祖孫三個女人趕出了家門!

世道的墮落,人心的淡漠固然叫人以福音為恥,不過信徒內心的軟弱是最重要的原因,有時連傳道人也未能倖免。保羅在羅馬的監牢中曾寫信給提摩太,勸他說,“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上帝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提後》1:8)。又說,“我兒啊!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提後》2:1)。

保羅是否在這裏暗示,提摩太有打退堂鼓的念頭,甚至以福音為恥?不得而知。但與保羅一起傳過福音的同工,馬可和底馬,都曾離隊掉隊,卻是不爭的事實(參《徒》15:38《提後》4:9)。

主耶穌親口警告祂的門徒,“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可》8:38)。可見,離經叛道,以福音為恥的信徒並非個別現象。

當我們離世那天,是否能像使徒保羅那樣,謙遜而莊嚴地宣告,“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4:7

禱告:主啊!願我一生像你的僕人保羅那樣,不以福音為恥。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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