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以本身的長處來定義自己。
我們對自己的定義決定自我形象,人的自我形象首先是集體看法,然後,集體看法成為個人看法——別人怎麼看我,我就怎麼看自己。
自我形象的擬定是基於價值觀的判斷。人的自我價值多寡,一般是根據別人對我們的估價;人的自我價值其實是大眾價值。譬如說,貨品的價格是由市埸決定,物品的有價需要有市來支撐,叫好和叫座要兩者並行。
人信主的更新,是內在價值觀的改變——再也不以世俗的觀點定義自己,不再以市價為本身標價,不再用流行的標語為自己貼標籤……從此不再以樣板式的看法,來看自己和別人。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3:3)見上帝的國是看見真正的自我,“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的心裏”(《路》17:21)。
人是否已經重生,其實很容易測試:關鍵在於你取什麼角度看自己,以及用什麼觀點看別人。到底是憑着世俗的標準,還是藉着聖經的準繩呢?
人信主是一次更新,以及永遠更新;一次更新是“稱義”,永遠更新是“成聖”。稱義是一刻之間,成聖是永生之久。成聖之路是不斷地以聖經的觀點,取代自己的觀點;對人對事的看法,不停地以上帝的旨意來糾正自己。這是保羅所說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我們對人對事有兩種觀點:一是“效法這個世界”,另一是“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前者是憑着世俗的標準去看,後者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去看。
這是保羅對本身看法的描述:“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着外貌認人了。”(《林後》5:16)“認”就是看,“外貌”就是世俗,簡言之,就是以世俗的標準看人。
我們最大的長處並不是我能做什麼,而是我是什麼。這一生,我們要以“我是”來為自己下定義,我們的自我形象,也要以“我是”為基礎。
不論人怎麼看我們,怎麼地對我們評頭論足,說得我們一無是處。這並不要緊,也不要太在意,不要誤以為人說我是什麼,我就是什麼。因為我們是按着上帝的形象所造,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是以“榮耀尊貴為冠冕”的。
我們到底是誰是由上帝決定的,只有上帝能為我們這個人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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