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不知凡事歸功於上帝,在最光榮的時刻,可能也是最危險的時刻; 最光榮的地方,可能是最危險的地方。
古今中外,最危險的職位非君王莫屬,榮耀的皇冠一旦戴在頭上,頭顱也就岌岌可危了,隨時隨地都可能會被砍掉。
世人承受不了那麼大的榮耀。
我們此生的目的並非追求榮耀,而是逃避榮耀:“不要叫我遇見試探”,這是我們每天的祈禱,我們一生中遇見最大的試探,是將榮耀歸於自己。
聖徒頭上戴光圈,看起來有些刺眼——應該戴上的,是荊棘編造的冠冕:愈戴愈痛,不斷地被提醒,為已追求榮光是人一生苦痛的根源。
“人豈可奪取上帝之物呢?”(《瑪》3:8)。把原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給佔據,這是盜取。“上帝之物”並不止於屬他的“供物”而已。
人受榮耀的原因,不外乎是與衆不同,具有特殊的總明才具,這使他們能夠出人頭地,功成名就,受到大眾的景仰,吸引無數的粉絲,演講或演唱座無虛席,喝采和掌聲不斷,到處都有人為他們放鞭炮。
然而,這些榮耀不是屬人的,而是屬上帝的,因為“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
因此,人一生中,若有幸身歴其境,成為世人聚焦的對象,追隨的明星。這其實是個最危險的事,心裏千萬不要沾沾自喜,不可一世地自誇,把原本屬上帝的榮耀歸於自己,這原是變相的盜取。
如此看來,在上帝眼中,世上多少名流,原是盜賊之流。
尋求被人認可是基督徒面臨最大的試探,無人能免的。這一類的試探,無孔不入,甚至在事奉主的事上亦是如此:我們宣揚主名為要成名,到處露臉為要打知名度,傳道生涯不過是在爬事業階梯,榮耀上帝的說法不過是種“嘴脣服務”,總是那麼趾高氣昂的不可一世,紅光滿面地自我宣傳,頭上的光圈完全沒有荊棘。
我每逢講完一篇道,總是希望有人在叫好;每PO一篇文章,總是在尋找幾根大拇指。我追求自己的榮耀自己最知道,也最感到羞恥。
因此,我的事奉不過是對主負荊請罪的表現,在為上帝做工的過程中,我最怕的還是自己,傳道成為自我吹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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