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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個人財產的條例
1「如果有人偷了牛或羊,並且把牠宰了或賣了,就要以五牛賠一牛,以四羊賠一羊。
2如果竊賊挖洞闖入時被發現,被打致死,那打他的就沒有殺人流血的罪;
3但如果那時太陽已經升起了,那打他的就有殺人流血的罪。竊賊必須賠償;如果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來賠償所偷的;
4如果所偷的,無論是牛,是驢,或是羊,確實被發現在他的手中還活著,他就要雙倍賠償。
5「如果有人在田地裡或葡萄園中放牧,任憑自己的家畜到別人的田地吃食,他就必須用自己田地裡最好的,或自己葡萄園中最好的來賠償。
6「如果有火燃起,蔓延到荊棘,以致吞噬了堆積的禾捆、未收割的莊稼,或是田地,那點火的必須賠償。
7「如果有人把銀子或物品托給他的鄰人看管,東西卻從那人的家裡被偷走,當竊賊被抓到了,竊賊就要雙倍賠償;
8如果找不到竊賊,那家的主人就要被帶到神22:8 神——或譯作「審判官」;下節同。面前,看他是否伸手拿了他鄰人的財產。
9任何占有行為22:9 占有行為——原文直譯「過犯」。的案件,無論有關牛、驢、羊、衣裳,或任何失物,如果有一方說『這是我的』,他們兩個人的案件就要帶到神面前,神定為有罪的那人,要給他的鄰人雙倍賠償。
10「如果有人把驢、牛、羊,或任何牲畜托給他的鄰人看管,牲畜或死,或受傷,或丟失22:10 丟失——原文直譯「被搶走」。,而沒有人看見,
11他們兩個人就要在耶和華面前起誓,表明那看管的沒有伸手拿他鄰人的財產。如果牲畜的主人接受了,就不用賠償;
12但如果牲畜確實從看管的那裡被偷走了,看管的就要給牲畜的主人賠償;
13而如果牲畜確實是被野獸咬死了,他就要把被咬死的牲畜帶來作證,他就不用賠償了。
14「如果有人向他的鄰人借牲畜,牲畜或受傷或死,牠的主人沒有在場,那借的人就必須賠償;
15但如果牠的主人在場,那借的人就不用賠償。如果牲畜是租來的,賠償已經包含在租金內了22:15 賠償已經包含在租金內了——原文直譯「牲畜就是為租金而來的」。
保障社會公義的條例
16「如果有人引誘還沒有訂婚的處女,與她同睡,那人就必須交付聘禮,娶她為妻。
17如果她的父親堅決不肯把女兒嫁給他,他就要照著處女的聘禮交付22:17 交付——原文直譯「稱出」。銀子。
18「不可讓行巫術的女人存活。
19「凡與動物交合的,都必須處死。
20「不僅僅向耶和華祭獻,還向別的神明祭獻的,要被滅絕淨盡。
21「不可欺負寄居者,也不可壓迫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者。
22「不可苦待任何寡婦或孤兒。
23如果你確實苦待了他們,一旦他們向我迫切地呼求,我就必定垂聽他們的呼聲,
24怒氣發作,用刀殺你們;這樣,你們的妻子就會成為寡婦,你們的兒子會成為孤兒。
25「如果你借錢給我的子民,給你們中間的困苦人,不可像債主那樣對待他,不可向他收取利息。
26「如果你確實拿了你鄰人的衣裳作抵押,就要在日落之前把衣裳還給他;
27因為那是他唯一的遮蓋,是他遮身的衣服;否則他蓋什麼睡覺呢?如果他向我呼求,我就會垂聽,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28「不可咒罵神,也不可咒罵你百姓中的領袖。
29「你從豐收的五穀和滿溢的榨池中拿來奉獻的,不可遲延獻上。你兒子們中頭生的,要獻給我;
30你也要照樣對待你的牛和羊:讓牠與牠的母親在一起七天,第八天要把牠獻給我。
31「你們要歸我作聖潔的人,因此你們不可吃田野中被咬死動物的肉,要把牠扔給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