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議怎樣殺害耶穌
(太 26 :1~5;可 14 :1~2、 10 ~ 11 。參約 11 : 45 ~ 53 )
1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
2祭司長和經學家設法怎樣殺害耶穌,因為他們懼怕群眾。
3那時,撒但已經進入加略人猶大的心,他原是十二門徒中的一個。
4他去與祭司長和守殿官商量怎樣把耶穌交給他們。
5他們很高興,約定了給他銀子。
6他答應了,就尋找機會,要趁群眾不在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
預備逾越節的筵席
(太 26 : 17 ~ 19 ;可 14 : 12 ~ 16 )
7除酵日到了,在這一天應當宰殺逾越節的羊羔。
8耶穌差派彼得和約翰,說:“你們去為我們預備逾越節的晚餐給我們吃。”
9他們說:“你要我們在哪裡預備呢?”
10他說:“你們進了城,必有一個人頂著水罐,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到他所進的那一家,
11對家主說,老師問你:‘客廳在哪裡?我和門徒好在那裡吃逾越節的晚餐。’
12他必指示你們樓上一間布置整齊的大房子,你們就在那裡預備。”
13他們去了,所遇見的正像耶穌所說的一樣,就預備好了逾越節的晚餐。
最後的晚餐
(太 26 : 20 ~ 24 、 26 ~ 29 ;可 14 : 17 ~ 21 ;約 13 : 21 ~ 30 。參林前 11 : 23 ~ 25 )
14到了時候,耶穌和使徒一同吃飯。
15他說:“我十分願意在受難以前,跟你們吃這逾越節的晚餐。
16我告訴你們,我決不再吃這晚餐,直到它成就在 神的國裡。”
17耶穌接過杯來,感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
18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決不再喝這葡萄酒,直到 神的國來臨。”
19他拿起餅來,感謝了,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這樣行,為的是記念我。”
20飯後,他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這血是為你們流的。
21你看,出賣我的人的手和我一同在桌子上,
22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離世,但出賣人子的那人有禍了!”
23於是,門徒彼此對問,他們中間誰要作這事。
門徒再爭論誰最大
24門徒中間又起了爭論:他們中間誰是最大的。
25耶穌對他們說:“各國都有君王統治他們,他們的掌權者稱為恩主,
26但你們卻不要這樣;你們中間最大的,應當像最小的;作首領的,應當像服事人的。
27哪一個大呢?是坐著吃喝的還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著吃喝的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28我在磨煉之中,常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
29父怎樣把王權賜給我,我也照樣賜給你們,
30叫你們在我的國裡坐在我的席上吃喝,又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
預言彼得不認主
(太 26 : 31 ~ 35 ;可 14 : 27 ~ 31 ;約 13 : 36 ~ 38 )
31“西門,西門,撒但設法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32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的信心不至失掉。你回頭的時候,要堅固你的弟兄。”
33彼得說:“主啊!我已經準備好要跟你一同下監,一同死。”
34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天雞叫以前,你會三次說不認得我。”
要帶錢囊、口袋和刀
35耶穌又對他們說:“從前我差你們出去,沒有帶錢囊、口袋、鞋子,你們缺乏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
36耶穌說:“但現在,有錢囊的應當帶著,有口袋的也是這樣;沒有刀的,要賣掉衣服去買刀。
37我告訴你們,‘他被列在不法者之中’這句經文,必定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關於我的事必然成就。”
38他們說:“主啊,請看,這裡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
在客西馬尼禱告
(太 26 : 36 ~ 46 ;可 14 : 32 ~ 42 )
39耶穌照常到橄欖山去,門徒也跟著他。
40到了那裡,他對門徒說:“你們應當禱告,免得陷入試探。”
41於是耶穌離開他們約有扔一塊石頭那麼遠,跪下禱告說:
42“父啊,如果你願意,就把這杯拿走!但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旨意。”(有些抄本有第 43 、 44 節:“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給他力量。耶穌非常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45他禱告完了,就起來到門徒那裡,看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
46就說:“你們為甚麼睡覺呢?起來禱告!免得陷入試探。”
耶穌被捕
(太 26 : 47 ~ 56 ;可 14 : 43 ~ 50 ;約 18 :3~ 11 )
47耶穌還在說話的時候,來了一群人,十二門徒中的猶大走在前頭,到了耶穌跟前要用嘴親他。
48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吻作暗號出賣人子嗎?”
49左右的人見了,就說:“主啊,我們用刀砍好嗎?”
50他們中間有一個人砍了大祭司的僕人一刀,削掉他的右耳。
51耶穌說:“由他們吧!”就摸那人的耳朵,醫好了他。
52耶穌對那些前來捉拿他的祭司長、守殿官和長老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把我當作強盜捉拿嗎?
53我天天跟你們在殿裡,你們不向我下手;但現在是你們的時候了,也是黑暗掌權的時候了。”
彼得三次不認主
(太26:57~58、69~75;可14:53~54、66~72;約18:12~18、25~27)
54他們拿住耶穌,押到大祭司家裡,彼得遠遠地跟著。
55他們在院內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
56有一個使女,見他面向火光坐著,就注視他,說:“這人是和他一夥的。”
57彼得卻否認,說:“你這個女人,我不認得他。”
58不久,另一個人看見他,就說:“你也是他們中間的一個。”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
59大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肯定地說:“這人真是和他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
6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他還在說話的時候,雞就叫了。
61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就想起主對他說過的話:“今天雞叫以前,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
62他就出去痛哭。
公議會審問耶穌
(太 26 : 59 ~ 68 ;可 14 : 55 ~ 65 ;約 18 : 19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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