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福音六章1-4 節
第四個「神蹟」:五餅二魚。
人物:門徒們和耶穌。
1這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2有許多人因為看見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他。3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裏。4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
今天開始,我們進到最耳熟能詳的「五餅二魚神蹟」了,這個「神蹟」也是《約翰福音》記載的七個神蹟裏面,唯一一個是四卷福音書都有記載的。
但若我們「合參」去看四卷福音書的記載,《約翰福音》的記載明顯和其餘三卷「對觀福音」有點分別,約翰用了很多「獨有」的記述,也是記錄得最詳盡的,讓我們可以更立體去認識這個「神蹟」。
無巧不成書,耶穌在這個「神蹟」和之前醫治三十八年病患者的神蹟都講了三句話,我們也可以在這裏探討和反思耶穌說話的深意。
第1節說:「這些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
「這事以後」,這片語在五章1節同樣出現過,上次說過「這事」可以是指接着剛過去的神蹟而發生的事情。但以約翰一向的獨特敘事手法,再加上他是「特選」這七個「神蹟」來作為教導,所以「這事」極有可能不會緊接着「三十八年病患者」的神蹟而發生。這次我們甚至幾乎肯定第六章和第五章發生的事已相距一段時間,原因是第4節說明「逾越節近了」。
若我們記得第三個神蹟發生時,是「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五章1節),而無論是逾越節、住棚節或五旬節也好,第六章和第五章必定是相差一段時間才發生的,有釋經學者認為大約半年時間,但未到一年。
然後《約翰福音》有一個獨有的記載,五餅二魚神蹟發生在「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附近。
約翰為何要有「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這樣累贅的記載?說是加利利海不就足夠了嗎?
若我們翻查歷史,耶穌出現的年代,那個海是叫做「加利利海」的,但若干年後卻改了名叫做「提比哩亞海」。
改名的人是分封的王希律,這個希律不是耶穌出生時那位著名的大希律(Herod the Great),有人比喻「做希律的豬,都比做希律兒子好得多」,因為據歷史資料,大希律曾因為政治和宗教的原因,處決過家庭的成員,包括其妻子和兒子,所以做豬會比較好,不會被殺(因為大希律有猶太血統,猶太人不喫豬)。
將加利利海改名的希律王全名是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他是剛纔介紹的大希律其中一個兒子。這位希律安提帕在聖經也有出現過,就是「施洗約翰之死」的重要人物之一,事情記載在《馬太福音》十四章1-12節。
希律安提帕繼承了父親大希律的位分,成爲了分封的王,而當時的羅馬皇帝也由第一任的奧古斯都(Augustus)轉到了第二任的提比哩亞(有譯作提比流Tiberius Claudius Nero)手上,這個時候希律安提帕便將加利利城改名為提比哩亞城。
一個地方改名,從古到今都有的,例如位於九龍的樂富,以前是叫做老虎巖。一個地方有時又會因為想歌頌出色的人或官員,而有改名的做法,例如香港四徑(注:位於香港郊外的健行步道)就有兩條是以過往的港督命名,分別是麥理浩徑和韋奕信徑。當然了,古今中外都有很多人爲了奉承某個人而建像建碑,甚至用該人的名字作為城市之名也是常有的,總之,加利利海就改了名,成為提比哩亞海。
《約翰福音》成書的年代,最晚可以是公元的80-90年,所以當時大部分的讀者都不知道提比哩亞海原來是叫做加利利海,就像今天的零零後香港青少年,你問他們聽過老虎巖嗎?聽過雞寮(現址是官塘的翠屏村)這地方嗎?應該大多都聞所未聞吧?
約翰為何要喚醒當時的讀者,叫他們知道提比哩亞海以前是加利利海?這和第四個「神蹟」(標記)極可能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之後的數天,我們一同去探索箇中的關連性吧!
反思:
有時我們讀聖經會忽略了很多重要的資訊,例如這次,我們是否也會問問,約翰為何要這樣記載:「這些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
下次團契一同查經,遇到難解的經文,或有疑惑的地方,若大家都肯四出找找相關資料,相信會對聖經有更好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