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儘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馬太福音22:37-38)
最近我和妻子去聽了一場交響樂。臺上七十五位音樂家傾力演奏,而最耀眼的明星是,那位使用1699年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的年輕小提琴手。演出結束時,全場觀眾起立鼓掌,這位年輕人離場後,掌聲持續不斷,他重新登臺鞠躬致意。當掌聲更加熱烈時,他再次返場謝幕。
這位小提琴手是個自負的年輕人嗎?並不是。給予觀眾機會為精彩演出表達感激與驚歎,反而增添了聽眾的喜悅。若演奏者謝幕後不再返場,觀眾反而會有未盡興之感。表達欣賞本就是享受精彩演出的重要環節。
神賜予祂子民的首塊法版(前四條誡命)召喚他們盡心、儘性、盡意愛主。神期望我們在所思所言所行中尊榮祂。首塊法版旨在讓我們真正領略神的榮美與榮耀。
以這種方式要求我們的愛和尊崇,並非自負。恰恰相反,這正表明那位全然奇妙且充滿慈愛的神,殷切期盼我們深刻享受最美好的生命、祝福與盼望。
###禱告
神啊,感謝你的律法,教導我們看見並享受你賜予眾人那奇妙美好的愛。求你幫助我們所思所行,永遠遵循你的道路。奉耶穌之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