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 利 16:34
我在12歲時對父親撒了一個謊,很快我便發覺,需要撒更多的謊,來遮掩我的第一個謊話。我感到有些醜惡的東西控制了我的心靈,而我無法擺脫它,這就是罪疚。我們當中大部分人,從小就知道罪疚的破壞力是多麼厲害。罪疚敗壞了我們的心靈,它能夠令我們疲憊不堪,甚至會消耗我們的體力;它更能侵蝕我們的人際關係。罪疚是與一個道標準有關的,我們因為達不到神的標準,所以都帶着罪疚過生活。
利未記16章是神的律法的專題中心。贖罪日闡明神怎樣除去每一個屬祂的子民的罪疚。罪污染了社羣,以及當中每一個人,祭司為他自己的罪、他家人的罪,以及每一個人的罪贖。然後,他也照樣為會幕贖罪,因為會幕被百姓的污穢玷污了。
祭司會選兩隻公羊,其中一隻被宰了,它流出的血代表死亡的罪債已償還了。另一隻則成為代罪羔羊,它被送到曠野去。
不過,贖罪日的儀式並不能完全除去我們的罪疚,無論獻上什麼祭牲,都不能真正付清我們的罪債。然而,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叫喊“成了”時(約翰福音19:30),我們的罪債便一次過被付清了!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我們便得到保證,耶穌已為我們贖罪,我們的罪疚再不能傷害我們了!
###禱告
慈愛的神,我們奉耶穌的名承認我們的罪和求祢赦免我們。感謝祢!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