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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 我的神(许万常) - 牧者恩言

11月3日 我的神(许万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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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者恩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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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22篇10节说:“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里;从我母亲生我,你就是我的神。”“你就是我的神”并非从我们有知的那一刻开始,而是在我们有生之时,祂就是了。

我未曾认识祂时,祂已经深知我;我还未爱祂时,祂已经先爱我。神始终都在,一直以爱相伴。

从人的角度看,这并不难理解:我们初生时对父母一无所知,对他们只能本能地依赖;但父母却以无条件的爱回应,为我们甘愿付出。直到我们有天觉悟,才知道父母之爱的深广。

“养儿方知父母恩”,这是爱的将心比心。

不但如此,在我母亲生我之前,祂已经是我的神了。正如《耶利米书》所言:“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耶》1:5);保罗也说:“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我们在被造之前已经被神所认识、所拣选。

自从我们出生那一刻起,神的意旨在我们逐步成就;无人能阻挡祂对我们一生的筹划与设想。

有一天,母亲突然对我说:“你出生之后,你阿嬷要我把你送给别人收养,这我才不干呢!”她的话语带着未消的余怒。这件事从未有人对我提起,直到她离世前不久才说出来,令我难以置信。

也许是阿公阿嬷觉得我不“吉祥”,因而生此念头。然而,这事神若不许可,就不可能发生;在这事上,神的爱和母亲的决心相互配合,使我免于被送养的命运。

我常在想:如果当初真被人收养,今天的我会是怎样的人?读到“从我母亲生我,你就是我的神。”我的心中充满感激。

我是家中的长子、也是长孙;但我出生时,阿嬷也同时生下她的小儿。这使得我小时候常被祖父母忽略,感到无助与多余。而且,在“分家”之前,爸妈在家完全没有发言权,也毫无经济能力,对于这个儿子,他们近乎无能为力。

更何况,乡下孩子出生之后,大都是放牛吃草,提着领子自己长大。记得一次我在屋前的鱼塘边玩耍,被破瓶割破了脚掌,血流如注。母亲见了除了生气之外,好像什么都没做;也许这正是农村孩子的成长方式:受了伤靠自己恢复,若是好不起来,也就小命不保了。

“我父母离弃我,耶和华必收留我。”(《诗》27:10)我并没有被父母从实质上离弃;许多所谓的“离弃”,其实是父母力不从心的无奈。然而,耶和华对我们一生的“收留”是真实的——祂以爱保守、眷顾、疼惜我们,往往在我们不自知之时。

浪子说,“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路》15:18),这是悔改与回归父爱的觉醒。盼望有朝一日,我们也能对天父的爱有所觉悟。

保罗说:“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我常用这句话来描述自己——因为从幼年到今日,一直都是天父以恩典扶持、塑造我。

直到现今仍是如此!因为在天父眼中,我们永远都是祂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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