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51篇3節:“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每時每刻的心思意念,每分每秒的一言一行,都在提醒自己是個罪人;我睜開眼睛看見本身外在的不潔,我閉起眼睛,看見自己內心的汚穢。
我從來都逃離不了自己,身上的原罪如影隨形;甚至在我感覺自己最聖潔的時刻,驕傲之心油然而生。“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4)這是保羅的有感而發。人愈是與罪相爭,愈是感到罪的力量強大;人愈想活得聖潔,愈知曉罪的無孔不入,無堅不摧。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51:3)先知拿單已經清楚地指出大衛所犯的罪,使他無所遁形。這時刻,君王或可惱羞成怒,否認罪行;甚至也可以遷怒,把先知斬了,好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罪是個具體的存在,由現實變成超現實,由時空進入永恆,人若犯了罪,不會因着否認,罪就沒有發生。聽說,在監獄服刑的犯人大都覺得自己無辜,或是罪不應得。
人在法律面前,也可能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實例。聽說史達林手下的副總理曾說:“找出一個人,我就能找出他的罪。”但是人在上帝的律法面前,絕對沒有“莫須有”的辯護,也沒有被冤枉的可能。 我們的罪向來都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
如果人可以解決罪的問題,就絕不需要耶穌道成肉身,十架受難了;我們一生中所犯的罪多如牛毛,防不勝防。罪的結局就是死亡。
人的救恩不是將功贖罪,而是藉着主耶穌被釘十架的恩功。是的,“我的罪常在我面前,”看起來令人心驚膽顫,難以承擔;“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5),保羅也看到自己罪惡深重,極端懊悔。
令人感恩的是,儘管“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每當我看見自己的罪,同時我也看見了釘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因着十字架的遮蓋,我一生的罪都看不見了;我這個完全汚穢的人,也變得全然聖潔了。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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