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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 被忘記(許萬常) - 牧者恩言

9月17日 被忘記(許萬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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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者恩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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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啊,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要到永遠嗎?”(《詩》13:1)這是詩人的疑問。根據這節經文的下半段,“忘記”有“掩面不顧”的意思。

“掩面”是把自己的臉隱藏起來,不見人,也不使人見到,好像自己不存在了;“不顧”是再也不關心,對所愛的人不聞不問,不理不睬。

我們都曾經忘記人,也曾被多人忘記;被忘的事,雙方愈親,痛苦愈深,傷害愈大。被淡淡之交忘記還好,被至親好友忘記,就難以忍受了。

世人愛的資源有限,對於所愛對象無法永遠記取,有時候,忘記其實是種必要之惡的應對機制(coping mechanism),是種不得已;然而上帝的愛長闊高深,無窮無盡,愛得再深也不會受傷,根本就沒有忘記的必要。 但祂到底還是受了十字架的傷,手上的釘痕是所愛之人的名字。

被上帝忘記並非現實,倒是人的一種理解。有時候,我們對現實的理解很可能是誤解,因着所知有限,無法正確詮釋,不能作出正確判斷。

上帝的全知是全記,祂對所愛的人永遠不會忘記。

只要一通電話、一則短訊、一聲關懷、一個問安,我們就知道自己還沒被忘記;如果長久音訊全無,雙方再無互動,忘和被忘就成了事實。

上帝並未忘記我們,因為祂還在行動、還在做事,我們覺得自己被遺忘,不過是因着祂沒有按着我們的心願來成全我們的禱告。或許,我們說上帝忘記了我其實是在對祂窩氣。

“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愛之深責之切,我們責怪上帝的遺忘是因着我們愛主的緣故,因為對於不愛之人,我們會對被遺忘的事一笑置之,完全不會耿耿於懷。

覺得自己被主遺忘是因為我們對主在乎,這或許也是一件美事;然而我們感到自己被忘記是因着對主的作為不明白所導致。祂不斷地在暗中為我們做事,但無知的我們對祂愛的行動卻視若無睹,以為自己已經被忘記。 “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13:7)主耶穌曾對門徒說。

一生中,我們不論遇見什麼不順的景況,甚至是經歴了一些苦難,但主依舊在其中做事,為要成就祂的美意;或許因着我們信心缺乏,或是眼光短淺,對於主的作為“如今不知道”,也看不到。

上帝並沒有忘記我們,也永遠不會忘記;藉由信心的眼光,我們能看到“後來必明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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