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福音九章13-23節
第六個「神蹟」:醫治天生失明的人。
人物:天生失明的人和耶穌。
13他們把以前失明的那個人帶到法利賽人那裏。14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那一天是安息日。15法利賽人又問他是怎麼得看見的。他對他們說:「他把泥抹在我的眼睛上,我一洗,就看見了。」16於是法利賽人中有的說:「這個人不是從上帝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另有的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他們之間就產生了分裂。17於是他們又對那盲人說:「他開了你的眼睛,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他說:「他是個先知。」18猶太人不信他以前是失明,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19問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兒子嗎?你們說他生來是失明的,現在怎麼看見了呢?」20他的父母就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失明,這是我們知道的。21至於他現在怎麼能看見,我們卻不知道;是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不知道。他已經是成人,你們問他吧,他自己會說。」22他父母說這些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定,若有宣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23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是成人,你們問他吧」。
第一次(第一天)的審訊由10節去到23節才完結。10-12節是第一輪的「審問」,眾人不得要領,於是帶天生失明者去到第二個「法庭」,由法律專家法利賽人去「查問」,這就顯得更專業和具權威性了(13節)。
14節的記錄是「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那一天是安息日」,加上16節「於是法利賽人中有的說:「這個人不是從上帝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這已表明一件事,就是未審先判,因為在安息日作工就是不該,那裏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猶太人認為違反了創造秩序,已可以判案了。
奇妙的是雖然「猶太人」和「法利賽人」,在《約翰福音》裏是常以「集團」的形式出現(你或許說,三章尼哥德慕不是一個人夜裏來見耶穌嗎?但請留意他的問句是:「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裏來作老師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2節)沒錯,尼哥德慕是代表一羣法利賽人來和耶穌見面的,所以他用了「我們知道」。),但這次「集團」裏竟然有人這樣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他們之間就產生了分裂(16節),所以,我們仍然要相信濁世中是有清流的。
爲了穩住「集團」的軍心,有人便對那失明者說:「他開了你的眼睛,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他說:「他是個先知。」(17節)
天生失明者比法利賽人和猶太人更「心清」,他知道耶穌是一個先知。而他知道耶穌是「先知」的進路極似雅各井旁的撒瑪利亞婦人認出耶穌是「先知」的過程。
「先知」是甚麼?若從舊約《申命記》十八章18節裏說:「我必在他們弟兄中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放在他口裏;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告訴他們。」再從22節的延伸解釋:「先知奉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沒有實現,或不應驗,這話就是耶和華未曾吩咐的,而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必怕他。」先知就是上帝的代言人,而不是未卜先知。
來到這裏,天生失明者已經知道耶穌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位先知,剛纔說過這個進路是和四章撒瑪利亞婦人對耶穌認知是一樣的。當日婦人是由「先生」(四章11節)開始到知道耶穌是先知(19節),最後認出耶穌是基督(29節)。最厲害的是接着有更多人因為婦人的認知,而知道耶穌是世界的主:「因為耶穌的話,信的人就更多了。他們對那婦人說:「現在我們信,不再是因為你的話,而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人真是世界的救主。」(41-42節)
回到第六章,「猶太人不信他以前是失明,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問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兒子嗎?你們說他生來是失明的,現在怎麼看見了呢?」(18-19節)然後我們見到天生失明者的父母顧左右而言他(20-21節),因為他們「怕了猶太人」。
很簡單,一個這樣龐大的「集團」,若以「打假波」(打假球)的集團為例,是絕對可以「球證(裁判)、旁證(邊裁)、足協、足總、足委」是同一夥的。但更讓父母會「怕」的原因是有可能被「趕出會堂」(22節下)。在聖經的那個年代,猶太人的起居飲食都是在會堂裏供應的,一旦被趕出會堂,不單身份沒有了,連基本的生活所需都沒有,所以便造成他們「一家獨大」,沒有人敢得罪「猶太人」了。
反思:
前述過第五個神蹟「耶穌履海」,門徒們對耶穌的認知出現了偏差,而錯認了祂是鬼怪。反而撒瑪利亞婦人和天生失明者,他們對耶穌的認知卻是一步步地確認祂就是世界的主。弟兄姊妹,你信了主多久?你又對耶穌的認識有多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