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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 失去而得着:把自我交給被釘的王,效法基督 - 爾道自建(廣東話版)

3月17日 失去而得着:把自我交給被釘的王,效法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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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道自建(廣東話版)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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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路加福音 9:23–26

23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24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失生命;凡為我喪失生命的,他必救自己的生命。25人就是賺得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賠上自己,有甚麼益處呢?26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裏,和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裏來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在這十四天與神學家默想「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這主題時,讓我們重溫一下:路加福音第九章是一個轉捩點:彼得認出耶穌是「神所立的基督」之後,耶穌立刻談到自己必須受苦、被棄、被殺、並復活,接着就把同一條路放在「眾人」面前──不是隻給少數精英門徒的進階課,而是所有願意跟從祂之人的門徒召命。耶穌的呼召有清楚的次序與節奏:「要跟從我」先提出方向,然後是「捨己」,再是「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最後是「跟從我」。這不是四個彼此獨立的口號,而是一個生命的路徑:先確立歸屬(來),再交出主權(捨己),再承擔代價(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再在日常裏持續同行(跟隨)。因此,「背十字架」不是泛指人生的一切難處,而是與耶穌同走一條以十架為中心的道路:放下控制、準備承受拒絕與損失。

神學家洞見──凱勒 Timothy Keller (1950–2023)

凱勒在《被釘十架的王》強調:主的呼召代價高,但恩典更高;背十架不是自我貶抑,而是進入因福音而來的新身份與自由。他提醒我們,耶穌呼召我們「放棄掌控」,在跟隨中可能經歷苦難與被拒,但也正是在祂裏面,「得勝要藉着受苦而來」,並使我們愈來愈像祂。他把第24–25節的兩組對比把十架之路的「理由」說得極尖銳:想「救」生命,反而喪失;為耶穌「喪」失生命,反而救了。凱勒特別提醒,這裏「生命」不只是肉身存活,而指向人的「自我」(ψυχή),即我們用來建立身份與價值感的內在覈心;世界通常用「得着」來換取「自我」──成就、關係、金錢、形象──但「得全世界」也給不了穩固的自我。耶穌不是要你失去人格,而是要你「失去舊的得我方式,得着新的真我」:把整個生命建基在祂是誰、祂做了什麼,你纔會有「穩定的自我」,因為人本來就是被造來認識祂。這樣看,背十架就不再是「靠苦行換上帝」,而是「因福音得自由而願意付代價」。

凱勒在談門徒道路時,把整體歸納為三個彼此連動的果效:設定新的優先次序、得着新的身份、並活出新的憐憫。我們之所以能放下舊的自我工程,是因為耶穌先以十架的方式作王──「藉着被定罪、藉着死、藉着心被打碎而拯救」。十字架把我們的安全感來源重新排列:真正保你到底的,不是你握住什麼,而是你被誰握住。最後,第26節把門徒道路放在末後的光中:若以耶穌和祂的道為恥,終必在祂榮耀顯現時蒙羞。這不是恐嚇式的操控,而是揭示身份的真相:你最終以誰為榮,誰就成為你真正的主。若我們把「不被人笑、維持體面、保住圈子」當作最高價值,就很難不在關鍵時刻對福音沉默;反之,若我們每日在小事上選擇忠心──承認基督、順服真道、以憐憫迴應敵意──就會在世界的壓力下被塑造成更像主的人。

反思問題:

  1. 我今天最想用哪一件事(成就、關係、金錢、形象、控制)來「救自己、證明自己」?若把它交給基督,實際要放下的是什麼?

  2. 在我所處的家庭/職場/教會中,我最容易因怕尷尬或失去因而對耶穌「感到羞恥」的情境是什麼?我可以如何以更清晰的方式承認祂、跟隨祂?

  3. 這十四天過後最深刻聽到聖靈藉神的話呼召你迴應祂而做的事情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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