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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耶穌受難紀:十三小時受盡凌辱、痛絕捨命 - 爾道自建(廣東話版)

3月26日 耶穌受難紀:十三小時受盡凌辱、痛絕捨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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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道自建(廣東話版)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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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耶穌被審訊和被釘十架的部分經文

約18:13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他是那年的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

太26:59祭司長和全議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處死他。……67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打他耳光的,68說:「基督啊,向我們說預言吧!打你的是誰?」

路23:11 希律和他的士兵就藐視耶穌,戲弄他,給他穿上華麗的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裏去。

太27:25眾人都回答:「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26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後交給人釘十字架。

約19:5耶穌出來,戴着荊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看哪,這個人!」

可15:25【新譯本】他們釘他十字架的時候,是在上午九點鐘。33從正午到下午三點鐘,遍地都黑暗了。37耶穌大叫一聲,氣就斷了。38聖所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

受難節期,讓我們默想主耶穌受苦受死的那天──漫長十三小時受盡凌辱、痛絕捨命。綜合多方學者推算,重現祂受審、受辱、至釘十字架的過程,讓我們細細默想,銘記主恩。

凌晨兩點:整夜無眠、眾叛親離、被賣被辱,被押到前大祭司亞那面前。(約18:13

凌晨三點:無罪的耶穌在黑夜中被押送至大祭司該亞法處受審。祭司長安排假見證誣告,並吐唾沫羞辱、拳打耶穌。彼得三次不認主,主獨自面對。(約18:24太26:57-75

清晨六點:清白的耶穌被押至彼拉多府受審(約18:28)。猶大懊悔不已,承認「我出賣了無辜人的血」,隨後自縊身亡(太27:1-10)。彼拉多初審宣告:「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狀」(路23:4)。出賣耶穌的人有禍了!

早上七點:耶穌連續受審受辱,屢遭折磨;被押往希律府,遭羞辱戲弄後,再被送回彼拉多府。(路23:6-12

早上八點:耶穌經歷整夜折磨和鞭打。彼拉多做最後審判,宣告他無罪;希律亦無可指控。彼拉多讓百姓選擇釋放耶穌或巴拉巴,他們卻選了惡極的巴拉巴,瘋狂詛咒耶穌,願他的血歸到他們自己和子孫身上。兵丁羞辱並鞭打耶穌,給他穿紫袍、戴荊棘冠冕。耶穌背起十架,至筋疲力盡;西門被迫代為揹負(可15:21)。

早上九點:外衣被分,裏衣拈鬮後被奪,抵達髑髏地,於上午九時被釘。耶穌經歷赤裸被釘,受盡極大羞辱,持續六個小時,直至氣絕。(可15:25約19:23-24)。

下午三點:從中午開始,天地頓時昏暗。十架上的耶穌赦免強盜,承擔世人罪,痛苦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上帝羔羊在下午三點斷氣。隨之奇景現:幔子裂開、地震石崩、聖徒顯現。因耶穌代死,得救之門從此永遠敞開。

每逢思念、奇妙十架,榮耀君王、為我而死!地上至寶、視為糞土!
試看祂頭、祂足祂手,慈愛憂傷、與血並流;受盡凌辱、赤裸受死!
只為我罪、拯救萬民!深哉深哉,神聖大愛!今我屬主,非我唯主!
我主苦路,我願跟隨!羞辱十架,榮耀冠冕!獻我身心,永為主用!
十架主前,蒙恩受召!至死忠心,最美人生!一生事主,最美榮耀!

禱文:

天父,我主為我,受盡凌辱、蒙冤而死!奇妙十架,主苦主愛、伴我一生!求神恩召,揹負十架,終生事主!賜我堅忍,遇難不退,至死忠心!奉主名求,阿們。

默想:

默想耶穌受鞭刑(verberatio):羅馬士兵用的鞭子多由三條皮帶組成,末端嵌有尖銳的鉛球和獸骨碎片。每次揮鞭會造成多條深切皮肉的傷痕,甚至撕裂至骨肉分離,許多受刑者死於失血。耶穌可能遭受約39下鞭打。當我們默想祂承受這極刑的痛苦,當深感敬畏與感恩,因祂甘心擔負世人罪過,為救贖我們經歷無比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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